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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安排(李傲)

2020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已经确定。以下是边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考生们、家长们,请赶快看下面的内容,和边肖一起了解详情。

2020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

8月10日开始录取,9月27日结束。录取分为8个批次,分别是本科项目预发批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帮扶项目、专科项目(第一批本科项目之前)、第一批本科项目、第二批本科项目、高职(专科)高级批次、高职(专科)项目。每批的入场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量录取时间安排:8月10-13日,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项目备案录取;8月14-15日,单排方案备案,录取。

(2)南疆贫困项目、对口支援项目一批本科项目录取时间表:8月16-17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报名录取;8月18日,单排方案备案受理。

8月18日8:00-18:00,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本科项目提前获批,一批贫困专项、南疆单列、新疆对口支援类本科项目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8月19-21日。归档并承认;8月20日8:00-18:00,一批提前单列项目的本科项目和一批特殊贫困项目、南疆单列项目、新疆对口支援项目的未完成本科项目征集志愿者,于8月22-23日立案受理。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时间(第一批本科之前):8月23-24日。

(4)一批本科课程录取计划表:8月23-24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预(模拟)备案,8月25-26日正式备案录取;8月26日,单排方案预提交(模拟),8月27-28日正式提交验收。

8月28日8:00-18:00,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本科项目提前获批,一批贫困项目、南疆单列、一批本科项目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8月29-30日,备案并受理;8月30日8:00-18:00,单列项目本科项目提前批量,贫困专项、南疆单列项目、新疆对口支援项目本科项目批量,一批本科项目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于8月31日-9月1日备案受理。

本次征集,考生可填报修订后的贫困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计划、第二批本科计划、高级批高职院校、第一批高职院校、第一批“三本升学率”高职院校。

(5)南疆贫困项目、对口支援项目第二批本科项目录取时间表:9月2日至9月4日,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项目报名录取;9月5日,单排方案备案受理。

(6)第二批本科录取计划表:9月5日,第二批普通、双语、民间语言计划预-(模拟),9月6-7日正式备案录取;9月7日,第二批单列计划本科项目预备案(模拟),9月8-9日正式备案受理。

9月9日8:00-18:00,有普通本科、双语、民间语言扶贫项目、南疆、对口支援项目两批。第二批本科没有完成征集志愿者的计划,9月10-11日。归档并接受;9月11日8:00-18:00,南疆扶贫工程、对口支援新疆第二批本科项目完成,第二批本科项目征集志愿者失败。9月12-13日,备案受理。

在本次征集中,考生可以填写和修改高职(专科)预备班、高职(专科)预备班和“三本升学班”预备班。

(7)高职院校(专业)提前批量录取时间表:9月13-14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备案录取;9月15-16日,单排方案备案并被录取。

(8)高职(专科)批量录取计划表:9月16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预-(模拟),9月17-19日正式备案录取;9月19日单排方案预提交(模拟),9月20-21日正式提交验收。

9月21日8:00-18:00,高职(专科)早期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通用、双语、民间语言计划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将于9月22-24日备案。录取;9月23日8:00-18:00,单排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5日备案录取。

9月25日8:00-18:00,普通、双语、民语规划区高等职业(专科)批次高校(含兵团所属高校)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于9月26日备案录取;9月26日8:00-18:00,单列规划区内一批高职(专科)院校(含兵团所属)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7日申报录取。

(9)“三校升高职”批量录取计划表:9月13-16日,班级总计划备案录取;9月17-19日,单排方案备案受理。

9月21日8:00-18:00普通班“三本转高职”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2-24日备案受理;9月23日8:00-18:00,单排一批“三校升高职”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5日备案受理。

2020年新疆高考加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符合条件的高校,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受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考幅度最大的一项,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增加2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将增加投资10分;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或者被战区(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

(3)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将增加10分。

(4)报考普通招生计划的南疆四州(和田、喀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勒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考生,经审核符合报考“南疆单项计划”条件的,加10分。

(5)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兹别克族、鞑靼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的考生,报考普通和单独招生计划增加15分;除上述11个民族以外的所有民族的考生在国家语言招生计划中将获得15分的加分。申请普通和双语招生计划的回族考生将额外获得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