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录取查询 > 2020年新疆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李傲)

知识点

2020年新疆高考各批次录取时间(李傲)

亲爱的新疆朋友们,2020年高考录取时间已经公布。边肖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和理解。请和边肖一起浏览以下内容。

2020年新疆高考录取时间

8月10日开始录取,9月27日结束。每批的入场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量录取时间安排:8月10-13日,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项目备案录取;8月14-15日,单排方案备案,录取。

(2)南疆贫困项目、对口支援项目一批本科项目录取时间表:8月16-17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报名录取;8月18日,单排方案备案受理。

8月18日8:00-18:00,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本科项目提前获批,一批贫困专项、南疆单列、新疆对口支援类本科项目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8月19-21日。归档并承认;8月20日8:00-18:00,一批提前单列项目的本科项目和一批特殊贫困项目、南疆单列项目、新疆对口支援项目的未完成本科项目征集志愿者,于8月22-23日立案受理。

(3)高校专项计划批次录取时间(第一批本科之前):8月23-24日。

(4)一批本科课程录取计划表:8月23-24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预(模拟)备案,8月25-26日正式备案录取;8月26日,单排方案预提交(模拟),8月27-28日正式提交验收。

8月28日8:00-18:00,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本科项目提前获批,一批贫困项目、南疆单列、一批本科项目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8月29-30日,备案并受理;8月30日8:00-18:00,单列项目本科项目提前批量,贫困专项、南疆单列项目、新疆对口支援项目本科项目批量,一批本科项目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于8月31日-9月1日备案受理。

本次征集,考生可填报修订后的贫困专项计划、第二批本科计划、第二批本科计划、高级批高职院校、第一批高职院校、第一批“三本升学率”高职院校。

(5)南疆贫困项目、对口支援项目第二批本科项目录取时间表:9月2日至9月4日,普通类、双语类、民间语言类项目报名录取;9月5日,单排方案备案受理。

(6)第二批本科录取计划表:9月5日,第二批普通、双语、民间语言计划预-(模拟),9月6-7日正式备案录取;9月7日,第二批单列计划本科项目预备案(模拟),9月8-9日正式备案受理。

9月9日8:00-18:00,有普通本科、双语、民间语言扶贫项目、南疆、对口支援项目两批。第二批本科没有完成征集志愿者的计划,9月10-11日。归档并接受;9月11日8:00-18:00,南疆扶贫工程、对口支援新疆第二批本科项目完成,第二批本科项目征集志愿者失败。9月12-13日,备案受理。

在本次征集中,考生可以填写和修改高职(专科)预备班、高职(专科)预备班和“三本升学班”预备班。

(7)高职院校(专业)提前批量录取时间表:9月13-14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备案录取;9月15-16日,单排方案备案并被录取。

(8)高职(专科)批量录取计划表:9月16日普通、双语、民间语言类项目预-(模拟),9月17-19日正式备案录取;9月19日单排方案预提交(模拟),9月20-21日正式提交验收。

9月21日8:00-18:00,高职(专科)早期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通用、双语、民间语言计划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将于9月22-24日备案。录取;9月23日8:00-18:00,单排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5日备案录取。

9月25日8:00-18:00,普通、双语、民语规划区高等职业(专科)批次高校(含兵团所属高校)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于9月26日备案录取;9月26日8:00-18:00,单列规划区内一批高职(专科)院校(含兵团所属)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7日申报录取。

(9)“三校升高职”批量录取计划表:9月13-16日,班级总计划备案录取;9月17-19日,单排方案备案受理。

9月21日8:00-18:00普通班“三本转高职”批次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2-24日备案受理;9月23日8:00-18:00,单排一批“三校升高职”未完成征集志愿者计划,9月25日备案受理。

2020年新疆高考优先录取政策

平时获二等功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的士兵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指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以上海岛工作20年的士兵的子女, 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寿命空的军人子女,在船上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 凡参加过全国统考并符合相关院校要求的,应优先录取。 退出现役的考生和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残疾人警察,按照有关规定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雄, 因公死亡的一级至四级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因公死亡公安干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工政发〔2018〕27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新民发〔2014〕144号)的有关规定予以收容。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和《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人员优待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纳入全国统考的自治区新冠肺炎预防控制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预防控制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保护、关爱、关爱医务人员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制度,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