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属于什么部门法(岳春阳)
建筑法属于经济法部门。《建筑法》分为总则、施工许可、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监理、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责任和补充规定8章85条,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是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