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大学动态 >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贷款申请途径(方娜)

知识点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贷款申请途径(方娜)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新生和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由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在入学前办理。新生可以在县财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学生可以在高校财政资助管理部门领取申请助学贷款申请表。

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或者如果高校学生想申请助学贷款,如果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和共同借款人的户籍都在区县,考生可以在当地申请助学贷款。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的学生,想从学生原籍申请助学贷款,需要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原籍助学贷款详情可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时间

根据助学贷款政策,助学贷款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应将每年12月15日前应还的助学贷款利息存入申请贷款时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从毕业第三年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将开始按照等额本金还款法偿还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最后一次还以学生为中心的以学生为中心的助学贷款本金时,利息必须随本清。

借款学生如需提前还清助学贷款,可在每月1日至10日(11月份除外)提出申请,还款日为当月20日。国家开发银行没有必要一次性还清助学贷款。

提醒:生源地贷款利息按央行同时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要求在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前还清全部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当年12月20日前未及时还清的,视为逾期贷款,产生罚息,罚息利率为现行利率的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