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梁羽辉)
2019年,河南高考加分关爱政策公布。以下小系列为大家梳理了细节。来看看是否符合要求。
1.以下考生可在统考成绩总分上加20分;符合高校条件的,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1)烈士子女;
(二)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战区以上单位(原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
2.下列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10分,符合大学备案条件的,由大学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一)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及其亲属(居住在本省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家庭可参照执行;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级“百人计划”出国留学高层次人才的中国籍子女,参照本条执行。
3.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在统考总分的基础上给档案加5分,符合大学档案条件的,由大学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4.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加分不累计计算,即考生同时享受两种以上加分的,只按加分较多的一种计算,最多2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经本省管辖的省、市、县(市、区)自行申报、招考、逐级公示后,方可通过。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和扣分不得计入成绩报备和使用。
5.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由高校优先录取:
(一)平时获得二等功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士兵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指定的三种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种以上海岛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士兵的子女, 在国家指定的四种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的空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年限的,军人子女在船上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
(2)退出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警察报考高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公安干警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英雄、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巩峥〔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报考大学。
(3)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
(4)被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用联合激励制度认定为5A级青年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