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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梁羽辉)

2019年,江苏高考加分关爱政策公布。边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过来看看。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将以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为准录取(同一考生符合加分条件的,才能享受最高分)。大学将审查并决定是否接受: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分5分;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或者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以加分10分。

(2)烈士子女,10分可录取。

(3)报考省属高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分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分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符合相关院校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现役的军人候选人,平时获得二等功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一等至四等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以上岛屿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 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寿命的军人子女空、在船上工作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空航天和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的军人子女、残疾人警察、公安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 一至四级因公致残的警官的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或者其子女,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联合奖励制度认定为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的优待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必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和市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提交省教育考试院等有关部门进行考试。经批准的名单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有效。

3.根据我省08年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关于部分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精神,参加2018年及之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考试的2019年高考考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统考总分的基础上加分,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具体规定如下:

(1)首次参加必修科目考试,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或理科考生,每一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一个水平,在分数线前加1分计入统一考试成绩;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评卷前奖励1分,即统一考试成绩加5分。

(2)不报文科或理科的体育艺术考生,要求首次参加必修科目考试,技术科目考试合格。每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破折号前加1分。统计统考成绩;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技术科目考试合格的,统一考试成绩加5分,方可阅卷。

(3)同样报文科或理科专业的体育艺术考生,在录取文科或理科专业时,除两门选修科目外,还有四门必修科目,如第一次考学术水平。A级,且技术科目考试合格,奖励分数参照文科或理科考生政策执行;参加体育或艺术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报文科或理科的体育、艺术考生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奖励积分可以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积分累加。从2019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必修科目考试的考生(即参加2020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测评中,考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均达到A级,其余三项均合格。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都是D级,高校可能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