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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2019年广东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广东最新招生政策(梁羽辉)

2019年,广东高考招生规定公布。今年的招生措施和去年有什么区别?首先,边肖为大家整理了细节。

I .填写您的志愿者

1.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统考+校考”和“校考”专业安排提前分批录取,按照“统考+校考”和“校考”的顺序进行备案。经教育部批准,独立本科艺术院校和独立本科院校的“统考”专业以及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专业与普通文理专业同批录取,按照“统考”、“统考+校考”、“校考”的顺序归档。

2.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考生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必须在相应批次的普通文理栏中填写相关院校和专业。

3.“粤东粤西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训试点工作”按照《关于2019年开展粤东粤西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师函〔2019〕7号)执行。

4.《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培养计划》根据《广东省卫健委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卫生人才订单培养工作的通知》(函〔2019〕750号)执行。

5.考生自愿网上填报。考生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规定和我省招生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和专业志愿者。考生必须在省招生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中确认志愿信息。自愿信息一经网上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6.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其普通高中水平考试成绩报考相应级别的高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不到相应级别院校录取要求的,填报的相应院校志愿无效。

7.报考文理类本科院校,其普通高中水平考试科目(文科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下同)必须取得等级成绩,至少有2科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报考文科、理科院校,普通高中水平考试科目必须取得年级成绩,且至少有一个年级必须达到C级及以上。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单招单测)、运动训练类、武术类、民族传统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参加文科或理科文化类考试。报考体育的考生只能选择考理科文化。参加文科文化课考试的,一般高中水平考试是物理、化学、生物,至少有两门必须达到D级及以上;参加科学文化考试的人,普通高中水平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科,至少有两门必须达到D级及以上。

二.入场

8.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广东省各类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

9.高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行新生录取工作,即在高中水平考试成绩符合同批录取资格,且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省招办按照备案原则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高等学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规定录取学生。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备案分数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符合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由高校自主确定。高校负责对已备案但未录取的考生进行说明。省招生办监督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高校的执行情况,审批和记录高校提交的录取和退学名单,对高校不合理录取或退学提出复议。各高校要慎重对待省招办提出的复议,对不合理的落选考生进行纠正。不改正的,考生质疑或申诉,高校说明并处理善后事宜。

10 .录取时,省级招生办公室成立录取监督小组。录取监督小组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录取纪律的监督,维护录取秩序,保证录取的公平公正。高等学校应当加强计算机设备、校园网络和通信线路建设,保证网络畅通,做好计算机和网络反病毒工作,保证招生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要指定一名熟悉招生工作的同志,负责联系省招办,保证录取期间系统畅通和沟通。

11.录取分数的确定。

(1)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理科专业高分考生的优先投资线。以及每批的最低控制分数;根据文化课统考总分和技术科目成绩,按一定比例标定每批体育专业和艺术专业录取的最低控制分。

(2)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高等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制定自己的具体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3)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是高分考生的优先线。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是:高分考生成绩在优先投资线上,不低于本科最终模拟投资线20分。对于少数考分突出的艺术团考生,高校可以适当降低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高分考生的优先投资线。

(4)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单独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对于少数体育考试成绩突出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单独指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高校应结合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要求,在我省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成绩,不应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文化课成绩。高等学校要在我省安排相应科目的招生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专业招生范围内。

(5)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可以授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需要编制省级和专业规划,分批安排普通专业录取。高校对艺术类专业有基本要求的,必须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告知考生专业考试科目和录取要求,并在教育部“全国艺术类专业招生信息交互系统”中上报技术类科目考试成绩。高考考生的文化分不应该低于非艺术专业所在批次的录取控制分。允许单独考艺术类专业的大学,不要低于普通本科生的录取控制分。

(6)民族班、预备班和高校边防军人子女预备班,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标注。

12.平行志愿每批申报的原则、比例和顺序按照《2019年普通高校平行志愿申报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1)各高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如果增加计划,省招生办会根据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提出1:1的比例;无反馈,按原计划数1:1比例。

(2)预批的非军事检查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按照院校招生计划1: 1的比例,按照考生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序,搜索考生院校进行志愿填报。

(3)本科录取批次,普通文理分别设置高分考生优先线,分两次录取,采用高校平行志愿。第一次投高分的考生将优先考虑线上考生,在相关院校录取后进行第二次投入;第二次申请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包括已经在高分优先归档中归档,但尚未在图书馆录取和退役的),与其他考生一起整理归档,但第一次归档已退役的高校志愿者无效。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后完成招生计划的机构不安排第二次招标,未完成计划的可以进行专业招标。

13.非平行志愿批次的申报原则、比例和顺序。

(1)省级招生办在录取最低分数线时,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控制高校档案比例。

(2)提前,军检院校实行顺序自愿备案制,按照院校自愿顺序,比例不超过1: 1.2,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即第一次投票,录取后仍有空缺的,进行第二次补考,第一次及后续志愿投票。

(3)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艺术类独立院校或有自己分数的专业,由院校确定的分数由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对在广东省省级艺术考试基础上通过艺校考试的高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技术分以广东省合格技术考试为准,承认学院技校考试合格成绩。省级招生办按照自愿顺序将通过网上文化分、省级技术考试、学校考试的考生一次性发送到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按照招生规定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艺术类技术院校(即不涉及省级技术考试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自行划线的除外),录取时的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技术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省招生办根据学校招生考试合格名单和高校提供的文化点在线情况,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向招生院校提供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招生院校根据学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将对第二志愿候选人档案进行投票;对于已完成招生计划或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高校,不再对第二志愿考生进行投票。

14.普通高中学习成绩达不到相应一批高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报考。

15 .高校严格按照自愿原则录取考生,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自愿填报不合理报告的候选人,应承担落选责任;按照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变录取的院校;录取后不报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16.录取原则。

(1)各高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水平考试成绩的等级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选择省级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时要认真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或退学的依据之一。在道德修养、文化素养、综合实践、艺术素质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或突出技能的考生。,经高校批准后可以先录取。在专业录取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和在普通高中水平考试中成绩优异的考生。

(2)本科自主招生,省招生办将所有符合相关高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归档,填写其志愿到相关高校。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的总分和优惠分数,在我校模拟投资最终确定的投资线上评选出最佳考生。

(3)高校必须按照省招办的规定,按时完成转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工作。如果超过录取时间或不符合要求,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省招生办将根据计划和高校录取规则,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数量,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立即书面通知相关高校,将相关信息报教育部备案。

(4)考生(包括自主招生、以普通高中水平考试成绩为准录取等。)已经被高职院校录取的,可以参加普通高考,也可以参加本科院校的录取,但不允许参加专科院校的录取。如果被本科院校录取,高职院校分类招聘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2019年考入高职院校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考。

(5)各高校必须在投入比例内完成招生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级招生办应当公布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对同一批次不合格的网上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如果招募志愿者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将根据学生情况调整录取。

(6)必须注明高校收回档案的原因。省招办负责监督备案,对不符合要求或退出理由不足的,退回高校复议。如果高校坚持撤档,剩下的问题由高校全权负责处理。

(7)如果考生因省招办或高校工作失误或政策执行偏差而落选,省招办和高校应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8)对于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并能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

17.大学新生录取名单由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系统审批备案,报省招生办。纸质录取花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正式录取的依据。各高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打印录取通知书。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负责将录取通知书连同录取通知书、补贴政策措施等相关材料直接发送给录取考生。

18.录取新生户籍迁移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向户口迁移程序的通知》(国规(智)字[2015]9号)执行。

19.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对弄虚作假、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录取资格。同时,高职院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不接受其注册。

20.高等学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制度,取消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包括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中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打印注销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后,一份邮寄至相关高校,另一份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21.高考加分和优惠录取政策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和加强广东省管理工作的通知》(赵广东〔2015〕6号)执行。

22.平时获得二等功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的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士兵的子女,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指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以上海岛工作20年的士兵的子女,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海岛工作10年的士兵的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寿命空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船上工作20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并符合相关院校要求的,应优先录取。

退出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警察报考高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公安干警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英雄、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巩峥〔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报考大学。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制度,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符合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自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方可无异议认定。普通高考报考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放弃奖金资格。未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