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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王秋阳)

宁波理工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已经发布,相关资料由边肖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波理工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第一条校名:宁波理工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1058,浙江代码0028。

第二条学校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奉化路201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

第四条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示范试点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试点大学,当选省级应用型本科大学联盟主席单位。学校以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宗旨,设置了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具有鲜明独特的专业优势和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重点培养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

第五条浙江省普通班提前录取。

第六条选择对象和登记条件

品德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包括往届学生)。

1.参加过浙江省2019年高考。

2.中学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各科成绩:A等。 2 a . 2016年及之前的往届学生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方面成绩较高。

3.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级以上。2016年及之前往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低于p。

4.按专业满足以下选择科目的要求:

专业名称选考科目数选考科目范围建筑学2物理 技术工业设计3物理 化学 历史

第七条招生计划

总平面图60张,建筑30张,工业设计30张。

第八条登记方法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然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在线注册

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宁波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入学”,按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填写并提交《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申请表》。

2.提交书面材料

申请人的所有书面材料应装订成A4纸尺寸,并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招生综合评价申请表》为封面,不加封面。

书面材料必须用特快专递(宁波市奉化路201号行政大楼107室,邮编:315211,电话:0574-87616666)寄送至宁波理工大学招生办,信封上应注明“招生申请材料综合评价”及专业申请字样。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其他快递不接受。

书面材料包括:

(1)由中学校长签署、加盖中学公章、本人签名的《宁波理工学院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申请表》;

(2)高中每学期成绩单,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3)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个人陈述,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经历、个人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方向和想法等。,字数控制在700-900字之间。

材料未加盖学校公章、教务处公章、校长签字或本人签字的,视为无效,取消报名资格。

第9条选择程序

1.书面审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2.确定入围综合测试的考生:如果通过笔试的考生人数少于专业计划人数的12倍,则全部入围综合测试;如果学生人数超过各专业项目数的12倍,80%会根据考生高中和高中考试成绩进行换算,20%会排在总分中,控制在各专业项目数的12倍。考生高中及高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A 10分,B 5分,C 3分,D无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A 15分,往届学生技术高于信息技术或通用技术。综合测试入围考生名单公布在学院招生网站上。

3.综合测试:建筑与工业设计专业的质量测试是静物写生,主要考察学生的艺术技能。

4.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各专业1: 5的计划数确定入围人选,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浙江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以通过学院招生网查看综合考试成绩。

考生报名进度可以根据报名账号动态查询。

第十条录取办法

1.入围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浙江省统一高考。普通班提前做好录取安排。考生在提前填报一般班的大学志愿时,必须填报宁波理工学院作为首选。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符合入选科目范围,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班(含)二线,否则无效。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校综合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满分)×20%+学校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满分)×30%+高考成绩(折算满分)×50%”计算。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20%30%50%

3.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换算:A 10分,B 5分,C 3分,D无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A 15分。学术水平考试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4.专业录取规则: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学校备案的基线。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进入档案馆的考生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选拔。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单项成绩的高低排序,单项成绩的顺序为:学校综合考试成绩、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如果以上三项成绩相同,高中生优先获得学分或相关选修课优秀成绩。

5.如果志愿填报人数少于各专业计划人数的110%,录取人数应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6.对录取的学生进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入学后如需转专业,按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与普通录取学生相同。

7.未完成的计划将转到普通高中。

8.英语是我们学校的外语教学语言。

第11条相关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上午9:00-3月15日下午16:30;

2.材料邮寄时间:网上报名时间至3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笔试复习时间:3月18日-3月25日;

4.查询笔试成绩和入围考生名单并交纳考试费:3月27日-4月3日;

5.综合考试准考证打印:4月4日-4月12日

6.学院综合考试时间:4月13日-4月14日(具体另行通知);

7.综合测试结果查询及入围名单公示时间:4月16日,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费用

1.报名考试费:通过笔试进入综合测试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40元,缴费方式另行公布。

2.学费:执行浙江省和宁波市教育、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同一专业一致,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大一入学,按照学年学费标准提前缴纳学费。

第十三条身体状况:要求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考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毕业证:宁波工程学院毕业证。国家承认其相应的普通本科教育,实行教育部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监督机制

1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选拔录取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7616037,87616038。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中专学校应认真核实经盖章认可的推荐材料或自荐材料,并按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考生的欺诈行为。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提供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取得证书、成绩证明、荣誉证明等。,骗取注册资格和享受优惠政策;

(2)在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入学、被他人录取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欺诈行为。

第16条咨询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http://www.nbu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but.edu.cn/

“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网站:http://zs.nbut.edu.cn/

邮寄地址:宁波理工学院招生办(宁波市江北区奉化路201号行政大楼107室,邮编315211)

电话:0574-87616666,87616616

第十七条[/s2/]本章程由宁波工程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理工大学简介

宁波工程学院成立于1983年,是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占地1800亩,分为奉化校区、柏翠校区和杭州湾校区。二级学院10所,本科专业43个;专任教师813人,其中高级教师76人,副高级教师262人,博士320人;全日制本科生137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