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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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按专业列出的注册计划
第十二条2019年计划总人数为400人,其中非师范生170人,师范生23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招生专业报考类别选考科目要求校区计划数合计工程力学(拔尖人才创新班)非师范类物理主校区15170通信工程(拔尖人才创新班)物理主校区15水产养殖学(拔尖人才创新班)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梅山校区15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主校区15物理学物理主校区15化学物理或化学主校区15汉语言文学不限主校区15历史学不限主校区15经济学不限主校区20工程管理物理或技术主校区15生物技术物理或化学或生物梅山校区15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师范类不限主校区15230小学教育(师范)不限主校区80学前教育(师范)不限主校区30英语(师范小学师资)不限主校区40英语(师范)不限主校区15科学教育(师范)物理或化学或生物主校区25地理科学(师范)物理或地理植物园校区25
【/s2/】注:各招生专业所选科目要求与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统一高考一致。
按照“三位一体”招生,不参加一个学年后的专业分流,仅限于“三位一体”招生中申请专业调剂,其中,正常班和非正常班之间不能调剂。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
注册条件和方法
第十三条2019年参加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必须参加浙江省高中水平考试(外省转浙江省考生的考试成绩必须由考生本人向浙江教育考试院确认。有效),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入学:
1。【/s2/】【/S2/】非特殊学生:【/S2/】考生必须是普通考生,考生高中水平考试各科(10科)成绩要换算成分量数,其中:A 10分,B 8分,C 4分,d,同等折扣满分为100分(高者作为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专业技术科目考试成绩)。
报考学生各科成绩必须达到C以上(以2019年3月1日前取得的学科成绩为准)。非正常科目折算分数必须达到82分以上,正常科目必须达到74分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以上(新高考改革前历届学生均为P级以上)。
2。特长生:考生必须是普通考生,考生高中水平考试各科(10科)成绩要换算成分量数,其中:A 10分,B 8分,C 4分,d,同等折扣满分为100分(取较高者作为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专业技术科目考试成绩)。
各科成绩必须为C以上(各科成绩必须在2019年3月1日前取得),非教师成绩必须达到72分以上,教师成绩必须达到64分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为B级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学生为P级以上),并符合下列特殊条件之一: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三等奖(含)(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中国物理奥赛、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省信息学奥赛、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
(2)科技创新:高中阶段,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省三等奖(含);或在全国“小科学家明天”活动中获国家三等奖(含);或者获得发明专利(不包括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是第一个发明家)。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第一作者在全国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比赛、全国新概念作文比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比赛、“中国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比赛)中正式发表文学专著或获全国三等奖(含);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全国获奖(含)奖;或者在全国中学生英语水平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
(4)艺体类专业:艺术类专业需参加北大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取得三级以上证书。体育特长:高中时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得前3名(限个人项目),高中时在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上获得前8名(限个人项目)。
第十四条注册方式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报名。
报名系统考生,请根据报名条件在非特长生和特长生中选择一个渠道(只能选一个,不能两个都选);并在选择的注册通道下,选择非正常和正常两类中的一类进行注册(只能选择一类,不能两者都选)。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进行分渠道分类评审(即考生选择非特殊生的,按照非特殊生的要求进行书面评审;如果考生选择特长生,会根据特长生的要求进行书面审核。书面评估规则见第16条选择程序。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宁波大学http://zsb.nbu.edu.cn本科招生网,按照网上提示的“三位一体”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完成报名信息后,将申请表打印在A4纸上。
3.材料上传:申请人的所有书面材料必须以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上传(格式为JPG),并上传至“三一”注册系统,不发送纸质材料。具体扫描材料包括:
(1)材料1:由中学校长签署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完成后,系统直接生成并打印);
(2)材料二:个人陈述,包括其综合情况介绍,报考院校和专业的认知,进入大学的方向和视野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不接受打印;
(3)材料三:高中奖状、任命、参加各种活动等证明材料(请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请加盖中学公章,原件无需盖章);
(4)材料4:考生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可以使用,但户口本不能更换)。
【/s2/】扫描或拍照上述资料并分类上传(报名系统有分类提示,【/S2/】【/S2/】JPG【/S2/】【/S2/】】格式必须清晰)。
第十五条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及材料上传时间:2019年2月25日上午10:00至2019年3月12日下午15:00;
2.学校笔试复习时间:3月13日-3月29日;
3.笔试成绩查询、网上支付、综合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1日上午10:00-4月8日下午15:00;
4.学校综合测试时间:4月13-14日;
5.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结果查询:4月25日起。
综合质量测试方法和规则
第16条选择程序
1.书面审查:学校“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综合评估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对于非特殊学生(符合报名要求1的考生),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高中综合成绩和个人陈述的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申请情况,原则上按照非师范生和师范生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中通过笔试评价的考生名单。
至于特殊生(符合报名条件2的考生),即高中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考生,经专家委员会审核确认后,直接有资格参加我校的“三位一体”综合测试,不占笔试通过的比例。
评估结果的书面通知将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本科招生网的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测试:通过笔试考核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满分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非师范生和师范生项目数1: 5的比例原则,分别确定入围人选。考生可以通过学校的本科招生网查看综合考试成绩。
3.入围的考生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并报浙江教育考试院备案。
自愿报告、分数综合和录取的原则和方法
第十七次自愿报告
入围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2019年高考普通班报名和考试。志愿填报纳入浙江省普通高校提前录取统一填报,录取安排为普通班提前录取。考生必须在五所高校第一志愿栏填写“宁波大学”,否则无效。
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将进入后续自愿备案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在本通则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专业志愿必须符合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招生专业、计划和志愿填报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非正常班和正常班不得跨班上报。
第十八条初三综合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综合成绩换算公式: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成满分100分)×15%+综合考试成绩(换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成绩(换算成满分100分)×55%。如果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会根据个人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个人成绩的优先顺序为:综合考试成绩、高考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打分制换算成分位数,其中:A 10分,B 8分,C 4分,D及以下不扣分。等额折扣满分为100分(高一分作为新高考改革前往届学生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技术科目考试成绩)。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和方法
专业备案办法:按照非教师班和教师班1:1的计划人数,分别划定学校备案参考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选择学生,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
当考生综合成绩达不到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不全专业的招生计划(必须满足专业选修科目要求);如果还是不够,从高分到低分的考生,会从基线下的考生到副专业(必须满足本专业所选科目的要求)一个一个的选,直到满为止。
如果自愿填报的考生人数没有达到非师范生和师范生分别计划人数的110%,录取的考生人数应分别控制在非师范生和师范生相应志愿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条录取公示
新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宁波大学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nbu.edu.cn,电话:0574-87600233。
入学审查、费用、奖励和补贴[/s2/]
第二十一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入学手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人应该离开学校。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核。未通过评审的,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考生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考生造假要按照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提供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取得证书、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并让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
录取考试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候选人不应诉诸欺诈。隐瞒病史的,按照《宁波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管理条例》中“录取与注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
申请费向通过笔试考核的考生收取,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笔试的考生将免交申请费。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新生入学时按照学年学费标准提前缴纳学费。
第二十四条学校有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困难补助、奖学金、勤工俭学和社会救助等政策。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奉化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5211
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号码:0574-87609301
招生主页:zsb.nbu.edu.cn
学校主页:www.nbu.edu.cn
公众微信:NBU-ZSB宁波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教育部、浙江教育厅、浙江教育考试院调整政策的,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宁波大学简介
宁波大学是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一所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它是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于1986年捐赠成立的。邓小平题写了这所大学的名字。成立之初,得到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大学、原杭州大学的资助,从高起点开始了办学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