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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注册条件是什么 主要流程有哪些(颜雨)

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是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

1、经过考试或考试合格的资格证书;

2.被相关单位聘用;

3.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

4.不存在以下情况: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两个以上单位申请注册的;

(三)不符合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尚未完成刑事处罚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登记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七)注册证书被吊销,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的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九)申请人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65岁以上;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一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1、受聘于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依法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用人企业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部门申请工商登记注册。

3.申请人应提交材料、《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合同或劳动、人事、工资证明复印件、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4、省建设厅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

5.建设部收到初审意见后,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批并作出书面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布。对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登记。

6.建设部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省级建设部门负责在注册证书照片上加盖狭缝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