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孙红秀)

知识点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孙红秀)

设计施工总承包与epc的区别在于项目管理的范围、合同模式与合同责任、效益与利润来源、项目目标与项目冲突管理思路、项目利益相关者的复杂程度不同。

1、项目管理范围不同:

设计项目只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最多做好相关设备的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招标;建设项目只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负责。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整个项目(或主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和启动,甚至包括一些通常由业主负责的事项。

2.合同模式和合同责任不同:

大部分设计合同都是包干合同。通常设计合同承担有限责任,最大责任不得高于设计合同总价。

EPC总承包模式通常采用总价模式。合同对总承包商有明确的合同目标和严格的考核条件,达不到目标或考核指标的处罚很大。

3.利益和利润的来源是不同的:

设计企业设计合同的效益和利润点来自于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固定总价模式下,完成设计消耗的标准工时越少,意味着成本越低,效益和利润越高。

EPC承包商面临的风险前面提到过,但往往是“风险与机遇并存”。

4.项目目标和项目冲突管理思路不同: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目标很简单,只对相关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中的合同目标负责,对于工程项目,其目标不能与施工单位的施工目标完全统一。

但EPC总承包商的项目目标与建设单位基本上是高度统一的,如项目安全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等,建设单位(发包人)通过合同条款对总承包商施加了很大压力。

5.项目干系人的复杂性是不同的:

设计项目面临的利益相关者比较简单,通常是业主经理、项目监理、施工调试单位技术人员、政府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师等。

而EPC总承包商面对的不仅仅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利益相关者,还有很多设备供应商的利益相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