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建筑工程 > 二建建筑实务案例必背152条(郑玉文)

知识点

二建建筑实务案例必背152条(郑玉文)

2020年即将开始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生已经到了冲刺巩固阶段。这时候一些知识点的速记对考试会有很大的帮助。边肖整理了一些在建筑实践案例中容易得到的考点,希望能给考生带来帮助。

二建施工史必须背案例考研

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主要管理要求(案例修正)

未经招标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组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对投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招标人不得组织个人或部分潜在投标人参观项目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取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得退还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投标要求

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并将联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与招标人共同签订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施工合同由“协议”订立,通用术语\"、特殊术语“它由三部分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记住顺序)

(1)合同协议书;(根据模型文本添加)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一般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

4、总分包的责任

总承包人按照总承包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商应按分包合同的规定向总承包商负责。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应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改变评价原则

(1)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单价确定;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没有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

(3)如果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所列的工程量相比发生15%以上的变化,或者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没有相同或类似工程的单价,合同双方应根据合理成本和利润构成的原则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

6.更改评估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令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评估申请。由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包含在最新进度付款中。

7.一个主张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不在教材,热门考点)

(1)该事件已造成承包人工程费用的额外支出,或工期的直接损失;

(2)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8、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

(2)项目概况;

(3)施工部署;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准备和资源配置计划;

(6)主要施工方法;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9、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主持,项目管理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技术人员批准。

10.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及时修改或补充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设计有重大变更;

(2)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重大建设资源配置发生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批准后实施。

1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分阶段编制和审批。

(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经总承包商技术负责人批准;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经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技术人员批准;施工方案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

12、施工现场动火必须符合要求

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控。

13、施工现场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2)二次动火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制定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和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4)动火作业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当时当地)

14.五卡一图内容

现场出入口明显处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及环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5.裸露场地文明施工防护措施

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养护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尘措施。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分包:(案例判决)

(一)建设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3)施工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派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义务,未组织管理项目施工活动的;

(4)施工总承包商或专业承包商未履行管理义务,仅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重大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的;

(5)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为施工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商在工程总价之外计算并上缴给施工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管理费”;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以合作、合资、个体承包的形式或者名称,直接或者变相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施工。

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分包: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没有约定,施工单位不认可的,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移交其他单位施工;

(4)施工总承包商将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钢结构工程除外;

(5)专业分包商将其承包的专业项目中的非劳务作业部分分包出去;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承包的劳务分包出去的;

(7)除人工作业成本外,劳务分包商还计算主要建筑材料、周转材料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的成本。

18、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实施要点

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从事建筑工程建设的,项目必须在项目开工前7日内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夜间施工(一般为当日22: 00至次日6: 00),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公告附近小区的居民。

19、电力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审批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经有关部门审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使用前,必须经编制、审批部门和用户验收,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材料检验见证及送样

施工单位在取样和发送需要见证的试验项目前,应通知见证人员。

见证人员发生变化时,监理单位应通知相关单位,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手续。

见证人员应对见证取样和检验的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填写见证记录。

21、脚手架及其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成后,脚手架搭设前。

(2)每隔6 ~ 8m高度后。

(3)加载到操作层之前。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

(6)冷冻区解冻后。

(7)停产一个月以上的,应当重新投入使用。

22、塔吊安全控制点

(1)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风速达12m/s(或六级)以上时,停止作业,升起吊钩。行走塔吊应夹紧轨道钳。雨雪后,试吊,确认刹车灵敏可靠后,方可作业。

(2)当起吊物体的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将起吊物体吊离地面200 ~ 50 mm,然后检查物体的机械状况、制动性能和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于晃动的物体,必须系好滑绳,使其稳定。

23、安全管理检查评价内容

保障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援。

24、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的内容

现场围护、封闭管理、施工现场、材料管理、现场办公及住宿、现场防火。

25、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等级划分

(1)优秀

分项检查评分表没有零分,汇总表的分值应为80分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不设零分,汇总表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得分低于70分时;

(2)当有分项检验时,评分表为零。

2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根据工程造价形成的,包括分部工程造价、计量工程造价、其他工程造价、规费和税金。

27、措施项目费的内容

措施及工程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含环保费、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施工增加费、竣工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试费、特殊区域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安装拆除费、脚手架工程费。

28、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验收没有做出规定时,如何处理?

当工程中的验收项目在专业验收规范中没有规定时,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的项目的特殊验收要求,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建设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3)检验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4)与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有关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进场时或施工时应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在隐蔽前通知监理单位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0、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当参加主体结构和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3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及组织

(1)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3)当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

(4)预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32、当施工质量不符合加工规程要求时

(1)返工或返修后的检验批应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符合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后不符合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后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以验收。

(4)修复或加固的分项、分项工程满足安全和功能要求时,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洽商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5)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检测。

(6)修复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3、室内环境质量验收要求

民用建筑工程和室内装饰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当在工程竣工后至少7天,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34、土木工程室内环境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和氡浓度检测方法

35、危险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6、节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37、工程资料的传递和归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材料移交给施工单位。

(2)施工总承包时,各专业承包商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材料。

(3)监理单位应将监理资料移交给施工单位。

(4)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工程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条件允许时,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38、事故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项目和有关单位的名称;

(二)事故简要说明;

(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七)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9.保修期和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