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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师注销规定 注销流程有哪些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已过期且有150号部级令的,可以申请注销注册。被注销登记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满三年后,可以重新具备登记条件。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的要求如下:

登记证已过期且有部令第150号的,可申请注销登记。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注销注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的格式填写注销注册申请书,并报建设部注销注册,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被注销的,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符合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符合中国价格协会继续教育要求的,可以重新申请注册。重新申请注册按初始注册程序办理,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