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第四十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习应包括哪些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消防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指导组和安全防护救援组。
2.警报和警报处理程序。
3、紧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安全防护和救援程序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