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书记员工作内容有哪些(郭芷豪)

知识点

书记员工作内容有哪些(郭芷豪)

什么是文员,文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以下是边肖整理的文员工作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职员的工作内容

1、协助督察员(助理督察员)处理监督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司法活动。

2.协助审查员(助理审查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事务。

3.负责整理案件材料、装订档案等相关事宜。

4.配合检察官(助理检察官)在法庭上记录抗议。

什么是职员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人员之一。他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记录和有关事项的人,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大多数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开始的。书记员(聘任制)一般是国家公务员(政法总局专门编制的),但有些地区也有实行聘任制、聘任制、劳务派遣制的书记员。

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院长任免,院长主要负责审判法庭的记录工作,处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事项,如准备审判、保存证据、整理档案、处理文书、司法统计、接待来访和处理信件、协助法官调查和宣传政策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