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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薛诗瑜)

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没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任职至今,申报前规定任期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基本申报条件

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正确的作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首位,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就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持道德底线。

(三)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任职以来,申报前指定工作年度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考试成绩要求

参加国家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或省资格(使用)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专业知识水平要求

在当前工作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撰写过2份以上经实践证明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或创造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并被市、州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采纳的会计政策制度文件或专项调查分析报告。

2.作为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在经济学术类专业期刊(不含增刊和论文)上发表过2篇以上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学专业学术论文,论文编号为CN和ISSN。

3.公开发表一篇以上会计专业著作或翻译,本人独立完成的著作3万字以上,翻译6万字以上;或者作为主要作者,为会计专业写过多本教材,并被高校选聘。

4、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1、市州级2级会计专业研究(报告)。

5.硬偏远地区人员可提交2份以上本单位采用、本人主持实施、具有一定学术价值且与会计岗位相关的分析报告、专项方案、财务案例。

专业工作经验要求

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具有下列专业经历之一:

1、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担任单位财务或金融机构负责人2年以上。

2.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从事成本、综合、分析、审计、审计、会计等岗位的专业技术工作,并担任财务会计主管5年以上。

3.在艰苦边远地区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4.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股东或合伙人;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后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8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担任审计和财务会计咨询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