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助理医师证不能开诊所。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通知〉的规定》,至少有一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健康执业医师方可申请开业。
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知》(卫郑怡发〔2010〕75号)和《诊所基本标准》的规定,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执业满五年的执业医师中,至少有一人可以申请开办诊所”。
如果只取得助理医师证,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对人员的基本要求,无法开设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