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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及照顾政策 你符合条件吗(梁羽辉)

2019年广东高考加分关爱政策已经公布。以下小系列为大家梳理了细节。来看看是否符合要求。

1.高考加分和优惠录取政策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高考加分和加强管理的通知》(粤招生〔2015〕6号)执行。

2.
平时获二等功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士兵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士兵的子女,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二类以上海岛工作20年的士兵的子女, 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海岛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年限空的军人子女,在船上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年的军人子女,参加过国家统一考试并符合相关高校要求的,应优先考虑。

退出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警察报考高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公安干警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英雄、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报考高等院校。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制度,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符合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自行申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后,方可无异议认定。普通高考报考加分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未申报的,不得补报,视为放弃奖金资格。未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