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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 哪些情况可以优先录取(刘美娟)

2019年高考进入倒计时阶段,各省高考报名时间和政策陆续公布。以下有图。com编制了2019年福建高考加分政策,供大家参考。

2019福建高考照顾录取加分政策

一、以下考生享受文化考试总分加5分的政策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2015年1月1日前,高中毕业考生在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中获得前6名,在全国体育比赛个人项目中获得前6名。

3.2015年1月1日前高中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获得省高中教育优秀学生称号。

4.2015年1月1日前,高中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5.2015年1月1日前,高中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曾获得全国青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日小科学家”奖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研究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一、二等奖。

从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等奖项、排名、称号的,不再有高考加分资格。

更多全国高考加分政策:2019年全国高考加分政策汇总

二、下列考生享受文化考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

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金安区北峰山区(日溪乡、环溪镇)、漳浦县湖溪乡、赤岭乡、陇海市龙角乡、永安市清水乡、上杭县官庄乡、陆丰乡、宁化县志平乡畲族考生;泉州台商投资区晋江市陈岱镇、白旗乡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区的高山族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居住在高山(享受山地补贴)和没有与大陆相连的桥梁和海堤的岛屿。

2.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3.烈士的子女。

4.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以上或者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以下考生报考福建省高考享受文化考试总分加3分的政策

2015年1月1日前,高中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获得福建省青年科技创新大赛(按研究学科分为13个学科: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地球与空科学、工程、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药卫生、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从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相关奖项的,不再有高考加分资格。

4.下列考生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1.2015年1月1日前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从2015年1月1日起,获得上述项目相关称号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不再具有高考优先录取资格。

2.退出现役的候选人。

3.平时获二等功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的士兵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士兵的子女,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指定的三种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种以上海岛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士兵的子女, 以及在国家指定的四种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空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寿命的军人子女,在船上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航天、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残疾人警察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警察子女。

4.分散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5.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候选人,由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用联合激励制度认定。

5.全国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在被高职院校(专业)录取时,只能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报名参加2018年省级中职生职业院校入学考试,获得国家职业院校。获得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以免试考入其所报类别相应的高职(专科)专业;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录取到高职院校时享受考试成绩加3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三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录取到高职院校时享受考试成绩加20分;在全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奖的中职毕业生,在被高职院校录取时享受考试成绩加10分照顾。

已参加2018年高职入学考试,但在入学与保健资格申请时间结束后获得高职院校(专科)免试资格,或达到相应的高职院校(专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中职生,将在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束后由考生自行提交书面申请,按规定的审批程序统一补考。其他考生不再补考或调剂录取。

6.在同等条件下享受多项加分或优惠录取政策的考生,录取时应执行其中一项最优惠录取照顾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的申报和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考加分政策法规,做好考生资格的考试和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高考公平公正,确保各项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请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