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及申请条件(李傲)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家庭负担,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资助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和申请条件是什么?以下是边肖整理的相关资料,我们来看看。
国家财政补助标准
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兵役院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奖励由中央财政承担。中央高校学术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级就业学费的补偿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
地方高校学术奖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国家对地方高校的补助,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按照专科生每年3000元,研究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年13000元的标准,不分生源地区。第一届中央政府承担80%,第二届中央政府承担60%,第三届、第四届和第五届中央政府分别承担50%和30%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条件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好好学习,积极上进;
家里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国家拨款的评估和分配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估一次。一般情况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在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考核。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大专院校按月向受助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在同一学年,申请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和领取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能同时享受。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试行免费教育的,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