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登录入口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刘美娟)
“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全国各地中等学校在每学期或学年结束时组织的对全体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评的测评任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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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质量评价信息记录和评价内容
1.道德发展与公民身份。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参加党群活动的情况。
2.学习课程和学习成绩。重点记录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课程成绩、延伸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学习经历。
3.身心健康和艺术修养。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艺术活动的体验和表现水平等。
4.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发明创造的情况。
“综合质量评价信息”的记录方法和程序
1.现实记录。教师应引导学生客观记录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每学期及时填写《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簿》。高中生自我介绍、军训、农村社会实践、国防和民防活动、党群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违纪违规、基础课成绩、延伸和研究性课程学习经历、研究性学习专题报告、学校特色指标等在信息管理系统中统一记录。通过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信息、高中水平考试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综合考试成绩、体育、艺术、科技活动等内容。
2.组织选择。每学期结束时,老师指导学生整理和选择写作自我介绍的材料;高中毕业前,学生要在整理所选材料的基础上写好自我介绍,选出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性学习报告。
3.公共审计。高中统一录入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除外)和相关经验材料,必须在每学期期末在教室、宣传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后,才能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海市学生社会实践信息记录电子平台导入的志愿服务(公益劳动)信息应首先在电子平台上公示。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需要提前对导入信息管理系统的客观信息和数据进行审核。
4.导入系统。学校宣传信息和基础课程成绩由高中统一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客观数据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导入信息管理系统。学生每学期在线确认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申请更正。
5.形成档案。学生高中毕业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经学生确认,在我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本人签名,班主任和校长签名,高中盖章,然后存档,供高校招生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