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一些政治家认为,“人民”和“人民的代表”(国会)是不同的(程爽)
2018海南高考历史试题
2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1在制定美国宪法的过程中,一些政治家认为“人民”和“人民代表”(国会)是不同的;“人民”高于“人民代表”;人民制定而政府不能修改的宪法高于政府制定而政府可以修改的普通法律。如果国会的立法违宪,“自然不能生效”。根据这些理论,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的合宪性。但在1787年,美国宪法没有相关规定,即没有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政府早期,最高法院既无财权、军权,也无民意基础,明显不如总统和国会。学科*网络
——摘自(美国)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2 1803年,最高法院在马布里诉麦迪逊案中裁定,法院不能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权力,国会通过的立法如果违反宪法,将是无效的。该案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权审查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是否违宪的司法审查制度,使最高法院能够与国会或总统进行制衡。
——摘自伯纳德·施瓦茨的《美国法律史》
(1)根据资料和知识总结美国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7分)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
参考答案:
23.(15分)答案要点:
(1)人民主权和三权制衡;人民和“人民代表”的区别;宪法优先于国会的一般立法。(7分)
(2)最高法院获得解释宪法的最终权力;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宪法的最高权威得到有效保障;完善分权制衡制度(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