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王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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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注册条件和注册计划
第十条注册条件
1.具备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行业培养)只招收普通考生;
3.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院2019年选考科目的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级以上(新高考改革前考生达到P级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合格及以上;
6.思想品德优秀,身心健康,对旅游管理专业相关工作感兴趣(民航行业培训);
7.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无明显“O”或“X”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无斜视,无色盲,色弱;身体外露部分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无烟疤痕,无自残疤痕;
8.男生净身高175cm ~ 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 ~ 175cm;
9.不超过20岁,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
第十一条2019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共分8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注:专业考试科目要求与浙江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19年统一高考科目要求一致。
注册方法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2019年2月24日至3月17日。
网上申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按照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第十三条书面材料的提交和初审:
申请人的所有书面材料应装订成A4纸,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于2019年3月1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亲自提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通过EMS(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雪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邮编:310018)寄送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请在信封上注明“招生申请材料综合评价”字样。(不推荐其他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不予退回,请自行保留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中学公章);
2.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学院收到考生的申请材料后,会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申请材料已收到”。请注意查询。
第十四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以“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准。初审阶段检索到的数据下载时间截至2019年3月18日。
第十五条初审结果应于2019年4月3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初试的考生将于2019年4月11日和12日前往杭州下沙雪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艺术中心一楼大堂,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综合质量测试
第十六条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14日。
第十七条我院旅游管理专业(民航行业)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和体检。面试满分100分。体检结果要求合格。
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采访
(1)举止和身体风度;
(2)动作反应;
(3)语言表达能力:朗读指定的中英文材料;
(4)专业素质(现场提问);
(5)特殊显示(2分钟内)。
2.身体检查
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项目:身高、体重、色觉、手术(包括裸露部位的疤痕等。).体检结论由主任医师根据空中的船员体检标准进行综合审核。
第七章志愿者填报和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实行“高校负责,省级教育考试院(所)监督”制度,按照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入学时对一门外语的语言没有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
第二十条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录取方式:
1.2019年获得我院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高考。考生在“普通班提前录取”中填写旅游管理专业(民航行业培训)三位一体志愿者。考生必须在学院志愿者栏的第一个志愿者栏填写我院的志愿者,否则无效。没有被我院三位一体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者备案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的意愿,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评选。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术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 ×10%+综合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40%+高考总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50%”计算。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浙江省高考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A 10分,B 7分,C 5分(以往学生涉及到新高考改革前既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又有新高考改革后“技术”科目成绩的情况,以最高分作为“技术”科目成绩)。
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单项顺序和分数进行选择。单项排序为: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考总分、学术水平考试成绩。有相关选修课学分或高中相关选修课成绩优异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于已经入档的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选择最佳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学校档案基线。如果自愿填报的考生人数少于子专业计划人数的110%,则报名考生人数应控制在自愿填报专业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三位一体”招生专业综合评价政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人应该请假。无故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未通过评审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初试合格的考生,经当场确认后,交纳报名费。标准是140元/人。未通过初试的考生免交报名费。参加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行业培养)体检的考生免交体检费。
第二十五条学院应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学费标准,按培训成本收费。参考标准为:旅游管理专业(民航行业培训)学生每人每年2325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学院当年向省物价局提交的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
第九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六条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教育部令第号处理。第三十六届: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报名阶段发现下列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提供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虚假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取得证书、成果证书、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并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并让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七条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站:http://qjxy.hznu.edu.cn,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qjzs.hznu.edu.cn。
第二十八条高校不设民族餐。
第二十九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联系人: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下沙高教园雪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原公布的制度和有关“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简介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成立于1999年8月,是经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浙江省会城市杭州。杭州是浙江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和金融中心,长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之一,长三角宁杭生态经济带节点城市,全国重要的电子商务中心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