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高考招生计划公布 最新录取政策变化(刘美娟)
2019年,各省高考招生计划和录取政策陆续出台。以下是Youtu.com编著的黑龙江2019高考招生专业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供大家参考。
黑龙江2019年高考招生计划新公布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政策、录取条件和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学校预约计划用于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和调节各省学生的质量。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由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于一些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增加的计划必须在批量备案前投入使用,并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录取。
第十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学生出生地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采用计算机在线远程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十三条不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志愿跟随”的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得存在年级差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确定专业)。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进行选拔,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进行选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情况下,档案会被翻盘。
1.考生成绩未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
2.考生成绩未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不服从分配的;
第十四条符合国家照顾政策并享受加分、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加分、减分;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以高考原始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分配的依据。
2019年黑龙江高考录取政策有哪些新规定
1.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络远程录取的管理模式,高校采用远程录取的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外,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招生现场。
2 .招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聘和监督”的原则进行。高等学校应当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录取,不得随意改变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承诺。对于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且符合学校对转年级的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由学校自行确定,由学校负责对已经报考但未录取的考生进行说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计划,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3.高校新生入学必须按照我区规定按时完成,如移位档案、阅档、阅档、预录、退档等。,确保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通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于超过规定时间未能完成相关工作、拒绝联系或无故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受理录取,并将相关资料报教育部备案。
4.定向就业招生和非定向招生同时招生。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学校班次分数线上无法完成的,可以在学校班次分数线以下20分内备案。如果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仍然无法完成,将转移到当地的非定向计划。
5.我们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大部分考生都是少数民族。高校招收新生,必须按规定录取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考生。对于符合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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