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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孟凡霖)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对于广东很多想自主招生的小伙伴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在这里,我们将与您分享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供您参考。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我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试行现代学徒制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

第二条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20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我们学校有三个校区。它们是:机场路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祥云西街10号,邮政编码:510403);新机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白云机场北工区横石路,邮政编码:510470);花都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晨尼田零西大街,邮编:51083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校监:中国民用航空局空

第十条
毕业证书:按照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达到毕业(结业)要求的,授予普通专科学校毕业(结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h/】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独立招生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了独立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贯彻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自主招生的政策,制定招生规定、招生条例和实施细则,领导和监督自主招生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自主招生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相关考试命题,并接受纪律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招生监督小组】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监督招生工作。自主招生期间,成立了信访小组,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五条
普通高中水平考试三科成绩必须全部取得年级成绩,一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文科、文科考生普通高中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体育、美术的理科考生被指定为思想政治科、历史科、地理科。

第十六条符合各专业考生体检要求,详见附件3。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七条普通高中毕业生412人,应当是往年毕业的。普通高中水平考试招生专业、计划、考核方式、考生成绩要求详见附件1。

第十八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第六章考试方法和考试时间

第十九条我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的考核方式。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习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以下简称“标定考试”,满分100分)进行。

第二十条【网上报名系统】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登录“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www.eesc.com.cn/gzks【网上报名系统】),使用高考报名编号和密码进行报名,阅读相关报名规定和要求,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学习考试+学校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按照操作指南填写其志愿和费用,输入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逾期不再办理登记和自愿申报手续。报考我校的考生自主招生流程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一条
3月29日前,我校将确定“校考”入围考生名单,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公示后,他们将无异议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我校已确定入围考生必须具备120分(含)以上的“学习测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
航空空交通(中外合作办学)空空乘和民航专业的“校准测试”包括:身高测量+初试+复试,身高测量和初试不计算分数,评定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身高

会展策划与管理、民航运输、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机场运营专业的“校准测试”包括:身高测量+面试。身高测量不计算分数。只有通过和未通过的人才能参加面试,面试结果视为“校准测试”结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考试费的批复》(粤价函〔2010〕79号),我校在“考试”期间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逐项收费。每个考试项目的费用如下:

相关专业考试项目收费标准航空运输类(中外合作办学)空中乘务初试40元/人复试40元/人民航空中安全保卫初试40元/人复试40元/人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旅客安全检查)面试40元/人民航运输面试40元/人会展策划与管理面试40元/人机场运行面试40元/人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可以报考两个专业。已确认身份的考生将首先参加第一专业的“考试”。如果“考试”合格,就不需要也不能参加第二专业的“考试”;如果“校测”不合格,但你在网上报考第二专业,且符合本专业报考条件,考生可以在“校测”现场报名,提出调整专业报考。考试合格后,允许考生参加第二专业的“校准测试”报考。除以上外,考生不得调整专业。

第七章准入规则

第二十四条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生、督导”的招生制度。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成绩为基本依据选择最佳考生。

第二十五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在“校对”过程中,如果考生向考官报父母姓名,将被视为作弊,取消考试资格,不能申请重大调整。自主招生考试的考场管理和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按照国家、广东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录取方式

第二十六条我校自主招生的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其中“学习测试”分数线在120分(含)以上,“学校测试”分数线在60分(含)以上)。

第二十七条“校测”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校园网提交高考体检表扫描(拍照)图片。【/h/】入学前体检必须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没有体检结果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第二十八条【录取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学习考试”成绩+“学校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考生,直至金额满。如果同一专业总分垫底相同,则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打分。

第二十九条
如果某专业因生源不足而有空的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不予录取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直到金额满为止,录取的专业是考生报考并通过“考试”的专业。

第三十条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天。

第三十一条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内,如有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将不延期录取后续考生。

第三十二条
无异议公告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批准的考生可确认为正式录取。根据省招生办批准的名单,我校发布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三十三条
报考本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普通高考,同时参加本科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层次的录取,也不允许参加基于普通高中学术水平的高职分类考试的录取。填报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自主招生资格,不调回本校。未被本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其他类型的入学考试。

第九章组织保障和工作时间安排

第三十四条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做好“校考”考试、成绩评定、申报录取等工作。

第三十五条
按照“省直部门牵头、高校负责、自律、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我校精心组织,妥善安排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管理和监控,严格实施考试,严肃考试作风和纪律,规范“校准”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自主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公示自主招生政策、考生资格条件、招生计划、拟招生名单、录取信息、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处理结果,使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自主招生健康有序推进。

第三十七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安排:

2018年3月1日至3月15日,考生在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并填报志愿;

2018年3月1日至3月17日,考生通过考试;

2018年3月18日,公布资格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2018年3月19日,考生在线查看报名资格考试;

2018年3月29日前,公布符合学校规定的文化基础考试要求,需要进行“校考”评估的考生名单;

2018年4月1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在我校机场路校区进行“校考”考核。通过“校考”的考生必须在4月3日(含)前登录我们的校园网,提交高考体检表格的扫描(拍照)图片。

2018年4月底前,我校已完成自主招生。

第十章体检要求

第三十八条【自考】在我校参加自考的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在3月15日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没有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三十九条【体检标准】本校录取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大厅)执行

第二章XI新生报名与复习

第四十条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注册缴纳学费。逾期未注册者将被取消资格。

第四十一条【新生复试】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试。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第十二章奖学金和贷款的设立

第四十二条学校应当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为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特殊奖学金;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第四十三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金和勤工俭学岗位的奖励办法和数额,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的有关办法管理。

第十三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诉

第四十四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和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传真号码:020-86124572

电子邮件:jiwei@caac.net

第四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20-86121941,020-86123135

传真:020-86121941

咨询QQ群:492967955

学校网站:www.caac.net

招生网站:http://cs.caac.net/cs/zsb/zsxxw/index.html

第十四章补充规定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本章程如与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法规为准。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国内最早独立设置并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全日制民航公办高校。

学校起源于1980年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举办的技工学校。1984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由广州民航地区管理局牵头管理的“中国民航广州中等专业学校”。1999年,教育部批准成立“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来自网络,由优图编辑。供你参考。2018年,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一般信息以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的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