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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徐克达)

王安石变法是王安石在宋神宗时期发起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贫弱局面的社会改革运动。改革始于熙宁二年(1069年),止于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之死,故又称熙宁改革、熙丰改革。那么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

1。改革的推进与社会现实的落后差距太大,没有合适的改革土壤

王安石变法主要是为了应对危机的政治冲动,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关于这次改革的经济内容,黄仁宇评论说:“在我们之前的900年,中国试图通过金融控制来操纵国家事务,其范围和深度在当时的世界其他地方从未提出过。但现代金融是一种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组织力量,它的规则不应该只包括一切,还应该包容其他类似的因素。”但宋代封建政权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困境,结论不言而喻,变法的扭曲和失败是必然的。

2。新法中“敛财”的本质导致社会基础的丧失

政治改革真正让人兴奋的是富国,而不是国富民。王安石的“理财”实际上主要是在分配领域失去利益,把商人、地主、农民的利益拿回国家财政,只是为了重新分配利益。这让他几乎把整个社会都当成了“拿钱”的对象,所以新法实施的时候,损害了社会各阶层、各阶层的利益,导致了改革的社会基础的丧失。政治改革中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不是依靠生产的发展,而恰恰是在青苗和免役的名义下“加税”的结果。

3。改革要急功近利

王安石深知,如果改革“慢而易之,必有大利;急,这是一个很大的危害”,但在改革行动中过于仓促。他只确定了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实现这个目标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短短几年时间,十几项改革全面展开。恐怕当时所有的社会阶层都不一定具备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所以改革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

4。政策执行不力

动机与效果的偏差,规定与执行的偏差,使得一系列改革措施从平和人心走向扰民。如果政府把青苗法利率定在20%,官员们就武断地提30%;政府要打压私企,官员要用更差的官商代替私企;如果政府想给钱而不是仆人,官员就会想尽办法收钱。不管一开始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实施这些措施的地方官员都可以把自己的私人物品塞进去,这完全违背了改革的初衷。

5。不正当就业

在政治改良派中,除了王安石的个人操守之外,没有人批评他,而他最重要的支持者和助手,如吕惠卿、张盾、曾布、蔡卞、鲁文佳、蔡京、丁力、邓宛、向雪等,个人素质都有不少问题,有的在当时被视为反面人物。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只注重死的法制,而忽略了活的人事。因此,应该由行政技术解决的问题转化为道德问题。在后一个层面上,与保守派相比,改革派立即陷入了劣势。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北宋建立后,为了防止地方割据,接管了行政权、财权、军权,以分权的方式维持中央集权;政治上学者治国,军事上保持内缺外缺。

宋初,为了削弱官员的权力,实行了一官多职,但官员的职位仍然是固定的。自宋真宗时代以来,关于官员任命的诏令日益增加,当它来到宋仁宗时,它被重复。与此同时,由于大兴科举,采用恩影制度,以及“以吏畏短”的政策,官员贪权,官僚机构庞大臃肿(“冗员”)。

宋初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抵御北方民族南下入侵,实行“养兵”政策,形成庞大的军事体系;同时,为了防止武将独揽大权,实行了“多防御法”,使士兵之间互不借鉴。虽然兵多,但在国外打仗时处于劣势(“多余兵”)。军队和官员的激增导致财政支出的增加,这使得已经短缺的政府财政更加难以收支平衡。此外,统治者还下大力气修建建筑物和寺庙,造成“多余的开支”。三者紧密相连,最终形成北宋的穷弱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