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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规定(李傲)

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达到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个报名有效期48小时。继续教育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延期初始注册、延期注册、重新申请注册的条件之一。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四门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础理论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学科,《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学科。

取得资质证书的人员,应当由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聘用。,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从事工程监理活动,应当在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就业和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从事工程监理、工程经济技术咨询、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工程监理活动中形成的监理文件,必须经注册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