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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取吗(徐克达)

我们知道,公司成立后,盈余公积可以在公司经济稳定发展后提取,主要是为了公司未来的发展。那么这个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取吗?

必须提取盈余公积吗

盈余公积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可以通过名称判断,“法定”必须提取;“任意”是指自行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提取顺序为弥补亏损后当年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以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增加资本。但企业以盈余公积增资后,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是否提取公积金及其比例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与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在于权责发生制的不同。前者是依据国家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提取的;后者是企业自己提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制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但当该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以按超过10%的比例提取;主要目的是为培根打好基础,抵消价格变动的影响,弥补亏损,增加资本。

任何盈余公积都是企业自愿计提的,是否计提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目的是减少当期可以分配的股利数额,目的是保持财力以应对特殊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得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应当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将当年利润用于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也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