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计考试 > 注册会计师《税法》公式总结(苏晓越)

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税法》公式总结(苏晓越)

在准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过程中,税法是一门比较简单的学科。如果你想顺利通过考试,就要注意平时的积累。以下小系列为您提供注册会计师税法公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本期应纳增值税=本期销项税-本期进项税

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缴纳增值税=当期销售额×征收率(5%,3%)

扣缴义务人应缴纳的预扣税=收款人支付的价格÷(1+税率)×税率

一、产出项目

1.销项税=销售额×税率(17%、11%、6%、0%)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一般)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小规模)

2.视同销售条件下的销售确定:

(一)纳税人近期销售类似商品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

(二)其他纳税人近期销售类似商品或者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

(3)集团税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集团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可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纳税人销售二手商品。应税增值税=售价÷(1+3%)×2%

4.差额计税

(1)金融商品转让:

销售=销售价格-购买价格

①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三方关系):

销售金额=总价及额外成本-已付贷款利息(含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车辆购置税

②提供融资售后回租服务(双方关系):

销售金额=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贷款利息(含外汇贷款和人民币贷款利息)-债券发行利息

(2)建筑服务

(1)一般税收建设服务:

应税金额=(总价和额外成本)÷(1+11%)×11%

(2)简单税收建设服务:

应纳税额=(总价和额外费用-支付的分包费)÷(1+3%)×3%

(3)房地产租赁业务

(1)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11%

②简单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提示】税收优惠:个体户和自然人租房应纳税额=租金÷(1+5%)×1.5%

(4)房地产企业转让房地产

①一般征税方法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地价)÷(1+11%)×11%

②简单的计税方法

应税金额=含税全价÷(1+5%)×5%

(5)非房企转让房地产

①一般征税方法

应纳税额=含税全价÷(1+11%)×11%

②简单的计税方法

应税金额=含税全价÷(1+5%)×5%

【提示】营改前一般纳税人转让的房产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的房产销售金额为(含税全价-原价)

(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简单)

应税金额=总价和额外成本÷(1+3%)×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差额)

应纳税额=(总价及额外费用-用人单位为派遣员工支付的工资、福利及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5%)×5%

5.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增值税率

以上内容是优图提供的CPA税法公式的总结。com。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更多考试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边肖将继续为你出版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