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藏异地高考最新政策(刘美娟)
2018年各地高考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和条件?异地高考对考生有什么要求?以下是Youtu的小系列。com整理了2018年西藏异地高考最新政策变化,仅供参考。
西藏异地儿童高考报名条件
西藏2018年高考没有明确发布异地高考考生报名相关事宜及政策。下面这个小系列整理了西藏各地孩子高考报名政策规定,供大家参考!
1.藏族干部(含援藏干部)、工人、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子女,只要户籍在西藏,均可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
2.在西藏工作过的干部职工离开西藏后,其子女户籍在西藏,可以在区内外申请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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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西藏机关、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聘用和任用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其子女户籍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西藏户籍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的规定迁入西藏。 以下简称82号文件),且户籍在西藏一年以上(去年7月31日前,下同)
4.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招商引资政策》和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西藏从事工商企业登记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经营者,其子女户籍按有关规定迁入西藏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在西藏具有高中一年以上(含一年)学籍的,可以申请区内外高等教育。
5.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在内地设立的机关、单位的正式干部和职工子女,户籍在西藏的,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院校。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和西藏民族大学的正式干部和职员的子女,可以申请在本地区内外接受高等教育。
6.西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的非直系亲属,应当按照西藏自治区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户籍要求,户籍迁入西藏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西藏高中三年完全学籍(高一至高三在藏就读),可报考本地区高等教育或本地区以外的非重点高等教育。
西藏儿童异地高考资格考试
1.报名参加西藏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资格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本人户籍、学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西藏工作经历等。
2.西藏高考条件资格考试实行分工管理、专人负责的制度。考生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考试由当地公安部门进行。格尔木办事处和西藏民族大学的正式干部和职工子女户籍由格尔木办事处人事科和西藏民族大学保卫科审核,学籍分别由格尔木办事处教育科和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审核。考生法定监护人在西藏的工作经历由其所在单位的政治劳动部门负责,并报县级以上政治劳动部门审批。破产企业和被兼并企业由行业主管单位的政工和人事(劳动)部门审批。在部队工作的干部和工人,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审批。
3.考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以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簿为准,其中被收养子女以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为准,继子女提供继父母的结婚证。户籍在父亲(母亲)处的考生,报名时应提供母亲(父亲)在西藏工作经历的证明。证明必须由双方父母所在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部门出具。考生户籍由非直系亲属(包括作为户主的考生)陪同。报名时应提供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西藏工作经历及考生户籍变更的证明。证明材料分别由父亲(母亲)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