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执业医师可以行医吗(吴佳琪 )
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活动。执业助理医师如果在医疗、乡镇、预防、民族乡镇和城镇医疗机构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疗诊疗的特殊需要,在乡镇医疗机构进行一些简单的医疗操作。
助理医师可以行医吗
执业助理医师必须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疗情况和需要,自主从事全科医疗活动。”这里所说的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包括个体诊所。
《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必须在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申请个体开业和设立个体诊所。
根据《执业医师法解释》,上述条款解释为“助理医师不能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单独执业”。
在中国,第一级是乡镇医疗机构,第二级是县级医疗机构,第三级是市级以上医疗机构。
这意味着执业助理医师只能在乡镇医疗机构从事一些简单的医疗操作。
执业助理医师的工作职责
1、配合专家参观。
2、统计各种报表。
3.认真听主任会诊,用电脑详细记录病人的病情信息。
4.带领患者开药,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