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的岗位职责和必备能力(齐越)
执业药师是指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的职责
(1)执业药师有权依法创办或领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申请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证书的必备证件。
(2)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必须对药品质量负责。
(3)执业药师有权对企业和部门领导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决定提出建议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4)执业药师有责任对处方进行质疑,有法律和专业责任对处方进行验证。
(5)执业药师有指导患者服药的责任。
(6)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单位执业,并负责业务分工。
(7)执业药师有权参与标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的制定。在药品全面质量管理的各个方面以及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理。
执业药师的能力
(1)必须恪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标准。
(2)负责执业范围内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药品全面质量管理的制定和实施,处理本单位的违章行为。
(3)负责审核和监督处方配置,提供用药咨询和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药效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四)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法律和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建议、制止和拒绝执行的责任,并向上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