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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新政策有什么变化(梁羽辉)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今天,边肖将向您介绍执业药师的新政策。

新的执业药师政策与原来的有什么区别

提高执业药师学历准入门槛,调整中专至大专最低学历,适当提高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相关专业考生的工作年限。

实施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管理,建立执业药师信用记录,开展执业活动信用管理。

明确港澳台居民在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执业等活动时,与内地居民不存在歧视。

将考试周期由两年调整为四年,并适当延长考试周期。

新政策下执业药师的豁免条件降低

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条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高级职称并从事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药学专业知识(1)、药学专业知识(2),只参加药学管理法规、药学综合知识和技能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药学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可免考中药学专业知识(1)和中药学专业知识(2),只考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科。

执业药师新政策豁免测试专业的有限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中医或中药学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考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1)和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2),只考药学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技能。

变更:专业考试免试有限,药学、中药学或医学、中医高级职称可免考执业药师专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