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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全国通用吗(薛诗瑜)

出租汽车资格证在全国通用。根据我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在全国普遍适用”。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发证机关批准的范围外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参加当地区域科目考试。地区科目考试合格的,由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资格证书。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设区的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及时安排考试。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国家公共科目和地区科目考试应在首次报考地区完成。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考试,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二)无交通事故犯罪记录、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最近三个连续记分周期内无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