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郭芷豪)

知识点

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郭芷豪)

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律》、《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实务》。

城乡规划师考试的主要内容

注册城乡规划师每年只有一次考试。考试分四科:《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律》、《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实务》。

城乡规划师注册要求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满6年;

(二)取得学士学位或城乡规划专业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满4年;

(三)通过专业评估(认证)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学士学位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满2年;

(五)取得城乡规划硕士学位或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满一年。

除上述情况外,取得相应学历或其他专业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