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资格 >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注意事项有哪些

知识点

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注意事项有哪些

科目三的考试内容主要是道路驾驶技能,包括:上车、起步、直行、换挡、变道、靠边、直行过路口、路口左转、路口右转、过人行横道、过学校区域、过公交车站、超车、掉头、夜间驾驶等。满分100分,90过。

科目三考试项目

大客车、拖拉机、城市客车、中型客车、大货车、小轿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小型残疾人自动挡客车、低速货车的驾驶车型,必须有不少于10项要求的测试项目:准备上车、起步、直行、变道、过路口、停车。

其中,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准驾车型也应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进行试验,其他准驾车型也应至少占其中的20%在夜间或低能见度条件下进行试验。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增加汽车准驾车型考试项目,确定其他准驾车型考试项目。

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

1.准备登机:准备登机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判断

(1)不检查车辆外观和车周围的周围环境,不合格;

②开门前未观察后方交通不合格。

2.启动:启动按以下规定判断

(1)制动压力不足启动,不合格;

2门未完全关闭启动,不合格;

③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未从侧面观察后方交通情况,为不合格;

④起动发动机时,如果变速器操纵杆未置于空档(驻车档),则不合格;

⑤停车制动未及时解除、启动未及时纠正不合格;

⑥驻车制动未松开但能及时纠正,扣10分;

⑦发动机起动后未及时松开起动开关扣10分;

⑧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一开始不能合理使用喇叭扣5分;

⑨车辆闯红灯时启动,扣5分;

⑩启动时,油门踏板控制不当,导致发动机转速过高,扣5分;

⑾发动机起动前未检查调整驾驶员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扣5分。

3.直行:直行应按以下规定判断

(1)方向控制不稳定,不能保持直线运行,不合格;

②前方车辆制动时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为不合格;

③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扣10分;

(4)未及时发现道路障碍物或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4.增、减档操作:增、减档操作按以下规定判断

(1)不按指令平稳上下,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