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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有哪些

技能证书有三种:“技能证书有三种:劳动部门证书、人事部门证书、施工部门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创业的资格证书,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有哪些技能证书

一、劳动部证书

人力资源经理、营销人员、电子商务、物流、物业经理、运营商、规划师、营养师、秘书、项目管理部、顾问、公职人员、企业培训师、职业经理、财务规划师、园丁、景观设计师

二.人事部证书

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质量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项目管理部投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估价师、会计职称、企业法律顾问

三.建设部证书

造价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质检员、建筑材料工程师、建筑施工员、建筑安全员、五大建筑人员年审及后续教学、装饰预算工程师、装饰施工员、物业管理企业经理

1993年,劳动部颁发的《职业技能鉴定条例》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制度。”《条例》规定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有三种: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劳动者,经技术等级考试合格后,可以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技师资格考试,可以获得相应的《技师证书》或《高级技师证书》。

技能证书填写要求

一、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所填写内容的汉字、数字、日期将由打印机打印。

证书所有内容填写的汉字使用仿宋啸4号字体,数字使用仿宋啸4号阿拉伯数字,六个以上汉字的名称可以两行填写,八个以上汉字的名称可以两行填写。

学历层次要分别填写: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职高、大专、大学、研究生。

二、证书签发日期应填写发证机关审批证书的日期,签发日期即为职业资格证书的生效日期。

证书编码按《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编码方案》(老培子思[1997]44号)进行编码。2000年,代码从00开始,逐年排列。

三、证书职业(工种)名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仪式》中指定的名称填写。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其名称须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理论知识考核结果和操作技能考核结果填写百分制。

评价结果应合格、良好、优秀。60-79分合格,80-89分良好,90-100分优秀。评估分数根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最低分数确定。

5.证书照片应加盖本人2寸免冠黑白照片,左下角加盖发证机关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合格者证书从国家统一命题或国家题库中抽取的,应在照片右下角按国家统一命题在证书上签名。

六、发证机关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机构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专用章,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应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日期应填写考试结果日期。军制发证,检验和印制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证书的内容必须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未按上述要求填写和检查打印的证件均为无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