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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考级证书高考加分吗 最新高考加分政策(程爽)

很多人想知道舞蹈考试证会不会给高考加分,高考加分有哪些?下面小系列介绍一下!

舞蹈考试和高考加分吗

如果你不是体育特长生或者高考不报艺术专业,是得不到加分的。

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之一,还可以享受专业科目加分政策。具体政策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降低和规范高考加分和分数的意见》。

高考可以加哪些专业

高考生的加分都被取消了,不可能通过特长生获得高考加分。

教育部要求,今年将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事迹等全国高考加分。

特殊学生高考加分违背教育公平精神,取消特殊学生高考加分势在必行,这是高考考生及其家长全力支持的。

但是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可以加分。

自主注册包括:

1.研究与创作: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2.优秀人才:在人文社会、创新设计等方面有突出才能的学生。,或在相关学习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

3.学科奥林匹克:具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专业的学生。,并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有突出表现。

各地高考加分和照顾政策汇总

北京

接受护理者的入院

1.以下考生,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1)烈士子女;

(二)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或者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

2.以下考生,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一)归侨、侨眷子女和归侨子女;

(2)台湾省考生;

(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高中阶段转入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给予5分的档案,由学院审核决定是否录取。本政策仅适用于北京高校招生。

4.平时获二等功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在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指定的三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海岛工作2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在国家指定的四类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海岛工作10年以上的军人子女。空现役军人飞行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年限的子女,现役军人在船上工作20年以上的子女,现役军人在航天或核相关岗位工作15年以上的子女,参加过高考并符合相关大学要求的,应优先考虑。

5.退出现役的考生和残疾人警察报考高等院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一级至四级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公安英雄和公安干警子女报考高等院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制度,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同时,在高考中达到一定数量加分的考生,不会进行加分累计,只取最高分作为考生加分。

区高招办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于4月中旬在区高招办网站和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关爱对象名单,公示信息保存至8月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将于6月初公布全市托养对象名单。

(4)录取残疾考生

对于高考成绩符合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并能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以残疾为由拒绝录取。

(5)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更改成绩。

天津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关于降低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的有关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高考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由高校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录取。如果同一候选人满足多个加分条件,只能取一个范围最大的分数。

(1)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名

分成文件。

(二)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或者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再加20分。

(3)烈士子女,备案加20分。

(4)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增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天津市属高校时,加5
分备案。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并在市区三级学校公示后,方可加分。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加分成绩不得计入分数使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h/】提交相应的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复印证书及证明材料。区招生办负责将复印件载入考生的纸质档案。

10.【/h/】平时获二等功或战时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一等至四等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及解放军总部指定的两类以上海岛工作累计20年的军人子女[/h/】。在国家指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解放军总部指定的特殊岛屿工作满10年的军人子女,飞行或停飞不满1
年或达到最大飞行年限的军人子女,在船上工作满20年的军人子女,在航空航天和核相关岗位工作满15
年的军人子女,将参加高考并升入相关大学

已退出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被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得过联合奖励系统认定为5A
级青年志愿者,其他符合天津市同等优先条件的考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军校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防生可在其档案比例内优先被高校录取。

公安烈士、公安英雄、因公牺牲、因公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公安干警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安英雄、公安干警因公牺牲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GZZ[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报考高等院校。

西藏

护理政策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分数,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决定。每个候选人只能享受一个奖励项目,满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候选人只能享受最高的奖励项目:

1 .烈士子女,加10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归藏、归藏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边境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其他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6.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当地县、乡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正式教师、农业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正式职工子女,扣10分;

7.门巴、洛巴、伊、夏尔巴,加10分。

(2)藏族干部职工每工作满一年(截止日期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高考得1分。父母双方都在西藏工作的,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奖金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

西藏民族大学和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双先进家庭”在下一年度高考考生中,加10分。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加分备案条件,且符合自治区级“双先进家庭”高考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2分,但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第二条入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积分另计。

(4)公安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校的,可在相关高校分数线下备案20分;在生源紧缺的情况下,报考农、牧、林、水利、水文、地质、矿产等困难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由招生学校决定录取。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退出现役的候选人;

2.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驻扎在国家承认的边境县和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4.一级至四级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公安英雄和公安民警子女;

5.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信守承诺的联合激励制度,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候选人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