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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内容(郭芷豪)

不允许发表学术论文:不允许由“第三方”撰写;不允许“第三方”提交论文;不允许“第三方”修改论文内容;不允许提供虚假的同行评审者信息;不违反纸质签名的标准。

发表学术论文5 不允许有具体内容

1.不允许“第三方”写论文。科技工作者要完成自己的论文写作,坚决抵制提供论文写作服务的“第三方”。

2.不允许“第三方”提交论文。科技工作者要学习和掌握学术期刊的投稿程序,亲自完成投稿和回复审稿意见的全过程,坚决抵制“第三方”提供投稿服务。

3.不允许“第三方”修改论文内容。作者委托“第三方”对论文的语言进行润色,应以作者完成的论文稿件为基础,以语言表达的改进为限,坚决抵制以语言润色为名修改论文的实质性内容。

4.严禁提供虚假的同行评审者信息。科技工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需要推荐同行评议者的,应当保证审稿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坚决抵制同行评议中的任何欺诈行为。

5.不允许违反纸质签名规范。所有署名作者应事先审阅并同意署名发表论文,并对论文内容的知情同意负责;论文起草人必须事先征求署名作者对论文全文的意见,并取得其署名同意。每一个署名论文的作者,都必须对论文做出实质性的学术贡献,坚决抵制没有实质性学术贡献的人署名论文。

本“五不准”中所称“第三方”,是指除作者、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或个人;“论文写作”是指论文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写作,由他人代理的行为;“代他人提交论文”是指在论文上签名的作者没有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和回复评审意见的全过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