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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岳春阳)

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北方方言为基本方言,典型的现代白话作品为语法规范;普通话是在方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高于方言;普通话是很多方言的结晶,是方言的升华。

普通话和方言的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

1.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普通话)为基本方言,以典型的现代白话作品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标准汉语。

2.方言:汉语人口中的“方言”一词是一个政治概念,实际上是一种“地方语言”,也称“白话”,是指某一地区不同于标准语言的语言。这个术语不考虑语言之间的亲缘关系。

第二,法律地位不同

1.普通话:“普通话”一词出现于清末。1909年,清廷规定北京官话为“国语”。民国时期,普通话的发音多次制定。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规定全国通用语言为普通话。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的法律地位,将汉字规范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方言:方言分为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不是作为共同语言。

第三,语法不同

1.普通话:普通话中,动词后接双宾时,人的宾语在前,物的宾语在后。

2.方言:方言动词表示“给”的时候,双宾的语序与普通话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