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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个省份宣布新高考实施“3+1+2” 模式(梁羽辉)

4月23日,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发布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八省市将试行“3+1+2”高考新模式,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2014年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上海、浙江首批高考综合改革登陆。随后,进入改革试点的第二批北京、天津、山东、琼省也公布了各自的改革方案。今天公布计划的八个省市是第三批改革试点。

4月23日,河北、湖南、湖北等八省先后公布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这批试点将改变过去“语文、数学、外语+文学综合/理论综合”的评分方式,而不是文理分科,开启“3+1+2”的新模式。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考生选择的三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

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每年6月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此外,普通高中生也需要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资格证考试涵盖所有科目,而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

与之前启动新高考改革的六省3+3科目组合不同,河北省采用3+1+2方案。具体来说,“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言、人数、语言;“1”是指在物理或历史选修考试中选择的一门学科;“2”是指从思政、地理、化学、生物四科中选择两门。因此,有12种选择考试科目的组合。

在这方面,熊丙奇评论说,必须明确的是,3+1+2方案并不优于3+3方案,也不是否认以前的3+3方案,而是应该从各省的实际情况出发,采用适当的科目组合。3+1+2也扩大了学生的选择范围(从文理之一扩大到12个选择)。但是一步“3+3”模式(20种组合)对于高中条件要求太高,而3+1+2更现实。

熊丙奇说,除了学科改革之外,高考改革应该以招生制度改革为重点。要打破基础教育的唯分数论,必须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具体来说,要大力推进综合素质测评和录取改革。

在这次8省改革计划中,高校录取方式也有很大变化。省级计划要求,从2021年起,试点省份的高校招生要设置选修科目的要求,按照物理科目和历史科目相结合的方式单独制定招生计划,分别划线。

同时,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班)要求的考生可以报考该专业(班);所选科目无招生专业(班)要求,考生报考时对所选科目无任何限制。

同时计划中提到,高校录取不仅仅要以6门考试科目的成绩为依据,还要参考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

以河北省为例,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包括劳动实践)五个方面。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将制定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具体使用方法,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招生的重要参考。

许多试点省份已经提出实行分类招生。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院校招生分开,不组织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记者了解到,从2020年起在福建、广东,高职考试的考核方式是“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学生。

按照福建省的规划,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离,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要渠道,不再单独组织高职教育入学考试。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将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选拔。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时,学生必须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资格考试成绩,参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广东省的改革计划主要安排在春季,不仅是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也是如此。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初中毕业生将逐步采用中考和高职院校自主考试的成绩。

根据河北省的规划,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将逐步合并。从2020年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将分为本科和高职两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