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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北大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招生章程是什么(梁羽辉)

西北大学招生章程已于2019年公布。西北大学今年的招生计划是什么?招生专业有哪些?让我们和边肖一起看看。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招生规模】学校应当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地区、城乡招生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数量和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从而确定不同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和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

第二条学校将预留当年招生计划总额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整省统考网上考生生源不平衡的情况。

第三条学校应当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生源好的专业,可以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支持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申请人少的专业;对于社会需求小、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学校可以调整招生计划,采取减少招生、隔年招生或停止招生等措施。

第二章准入规则

第四条
按照“学校负责,招生办公室监督[指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原则,西北大学的招生工作在省(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组织下进行。

第五条学校应当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备案结果进行备案。按照批量自愿归档的顺序,大学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换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加分后按总分参加专业录取。我们学校认可全国高考分数加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分数。

第六条
对于被平行志愿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得有年级差异。安排专业的时候要根据实际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实际投标结果由学生原籍省招办根据投标规则生成,实际投标结果(含小数部分)呈现在我校收到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相关科目分数高的。相关科目成绩对比顺序:文史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科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

第七条
江苏省考生所选科目的成绩要求必须达到BB(对艺术类考生没有要求),录取按照“成绩第一,成绩后”和“成绩第一,跟随志愿者”的方法进行。在分数和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依次录取,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科目的对比顺序录取。

第八条浙江省考生的录取原则按照当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已进入上海市档案馆的考生将以“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方式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所有考生专业调剂优先级低于其他考生),服从专业组考生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

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范围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进行申报录取,1:1以上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对于按顺序志愿报名的批次,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不是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还缺学生,可以志愿。根据平行志愿者提交的批次,公布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可以自愿领取。如果志愿者招募仍然不足,剩余计划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是由我校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接受填写了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后考生具有西北大学和埃塞克斯大学的地位。该专业学制四年,采用“3+1”培养模式,专业核心课程50%由英国教师授课。完成全部四年学习(国内前三年,英国第四年)并符合授予职位条件的学生,既可获得西北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也可获得英国埃塞克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电子系统工程)。

第十三条学校自主招生和高等学校特殊招生,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已公布的招生简章的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包括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与设计,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已出版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学校对播音主持和广播电视编导的高考成绩要求如下:

1.对于高考录取批次不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本省普通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2.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3.第二批本科和第三批本科合并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本省普通专业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4.对于只有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该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

5.在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合格线不低于所在省份普通班第一分数线。

第十五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南疆单独计划、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新疆对口招生、少数民族预科招生,按照教育部、学生所在省(区、市)和学校的有关招生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学校普通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言考生,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英语教学是学校的主要教学方法。

第十七条【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等学校招生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及我校根据需要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高职)招生实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投资比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录取,不得有分数差异;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分数,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和排名由高到低录取;为未完成的项目做志愿者。注:考生的外语仅限于英语。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学费和住宿费】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本年度本科生学费标准,我校将遵循新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以西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特殊社会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补助制度。在新生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西北大学简介

西北大学有太白校区、桃园校区、长安校区三个校区,总面积超过2360亩。学院(系)和研究生院21所,本科专业8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目录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9个,目录中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6个。拥有1个一级国家重点学科(覆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养)和2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