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水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梁羽辉)
天水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天水师范学院今年的招生计划是什么?招生专业有哪些?让我们和边肖一起看看。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办学实际情况、学科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率等情况。,学校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省、各专业的招生来源计划。
第二条
学校向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具体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二章准入原则
第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情况,在正式备案前完成计划调整,档案转移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能够被录取。
第四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由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条招生工作实行“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一轮交卷”平行志愿模式。
第六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一般文理专业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选拔,专业志愿者按照“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进行分配。考生成绩相同的,根据语言、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确定文史类;理工科根据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成绩确定。当考生成绩达不到考生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备案成绩,对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的调剂,直至全部备案。不能让自己的专业志愿者满意,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被退役,自己的专业志愿者没有分数。中等职业学校对口专业录取时,如果考生成绩相同,会根据文化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
第七条招收志愿考生录取时,适用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八条
学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达到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承认加分,并根据加分分配专业。
第九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在江苏省,所选科目要求成绩为BB,科目要求成绩为4C1,考生入档后排序规则为“先评分后评分”;根据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浙江省按照招生专业的选定科目招生和招生。
第十条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实行文理兼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按照文理综合类或文理类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录取时,采用平行志愿法的省份按照该省的平行志愿法录取;对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建档的省份,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最低控制分后,艺术、音乐、体育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根据文化课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录取。
第十一条【h/】体育训练专业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指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相当于百分制)与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综合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专项体育成绩*70%]进行综合评定,子项以考生报志愿顺序为准。
第十二条体育与艺术专业录取时,单一外语科目的成绩不受限制。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和其他非外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
2019年,学校将启动革命老区专项规划、扶贫专项规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规划(藏区专项规划)、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结果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予以公布。考生可以通过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的网站查询,也可以登录我校的校园网。
第三章费用激励基金
第十七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取,甘肃省财政厅统一核定学分制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国办发[2016]1133号):文科3800元/人/年,理科4000元/人/年,工科4400元/人/年,外语4300元/人/年,文科6500元/人/年。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标准(赣发改飞[2010]1384号):4500元/人/学年
校企联合办学学费标准(赣发改费[2016]646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云计算方向)、通信工程专业为“教育部-中兴通讯信通技术生产与教育一体化创新基地”联合建设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人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由学校和达纳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学费标准待定。
预科生收费(甘家费[2006]120号):本科预科班学费1.5万元,学年。
住宿费标准(赣发改费[2016]697号、赣发改费[2016]1133号):900-1150元/人/学年。
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励(资助)制度,并通过“奖、贷、助、补、减”等措施,奖励和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扶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学校奖学金,各类奖学金均获60%以上;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等20多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40%以上。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了“绿色通道”进行注册。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俭学等方式获得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四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入学手续】本校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由于某种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人应该提前请假。无故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新生入校报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和相关资格审查。复试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条
为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培养质量,我校录取的所有新生均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和《天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申请专业调剂。
第二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实行分级培养、因材施教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视野开阔、知识面广、专业基础深厚、理论素养高、初步具备学科学术研究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实施本科教育拔尖培养工程。目前已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小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体育等11个师范教育专业开设了“创新型人才培训班”。入学后,学生可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创新人才培训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选择进入“创新人才培训班”。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
学校原普通本科招生制度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高考招生工作,学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活动必须经招生就业办公室批准后实施。未经招生就业部门批准,擅自宣传造成招生问题的,由责任单位承担。
天水师范学院简介
天水师范学院有17所二级学院,64个教学部(系),3个教学辅助单位,23个党政管理机构和团组织;校办科研机构18个,医院办科研机构27个;有1个教育部注册的国家和地区研究中心,10个省级和地市级科研机构(平台)(其中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技术创新基地1个,甘肃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省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甘肃省高校新智库1个),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