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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及计划(王秋阳)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已经发布,相关资料由边肖整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9三位一体招生章程

规划和登记

第十五条学院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估招生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总数80人。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第十六条申请入学的条件

1.参加过浙江省2019年高考且品德优秀、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大、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二是中专水平考试各科成绩D及以上;

三、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学生是P等。)及以上;

四、考生必须达到2019年所报专业科目的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中学学业水平考试A级及以上。我院认可往届学生在相应科目中的成绩,涉及到新高考改革前有“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有“技术”科目成绩的情况。最高分作为“技术”科目的成绩。

2.满足下列特殊条件之一:

(1)德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突出事迹或表现(经学院专家委员会核实)。

(2)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联赛、全国青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赛三等奖(含)。

(3)科技创新:高中时,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与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或在全国“明日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含)。

(4)语言文学专业:高中时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高中时参加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或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并获三等奖以上。

(5)艺术类专业:高中时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美术展览、中学生美术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艺术类专业考试,获得A级证书。

(6)体育特长:高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高中获得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项目前8名者,或高中获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中学生体育项目前8名者(前3名为集体项目)。

第十七条注册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测评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确认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测评招生登记表》,直接打印即可。

2.申请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教学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高中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复印件(须由中学教务处盖章);

(4)个人陈述,包括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经历、性格和成就、进入高校的方向和视野等。字数在1000字左右,必须手写。

3.邮寄材料:按上述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申请表为材料第一页,不单独封面),信封上注明“三一招生材料”字样。用EMS寄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连胜路168号格致大厦223室,邮编:311305,电话:0571-58619116)。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请考生保留一份复印件。

选择过程

第十八条资格考试和笔试考核:学院三位一体综合测评招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考试,根据笔试考核结果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笔试考核结果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转换结果,结果转换标准为:A 10分,B 5分,C 2分,D无分)。从高到低,按总招生计划的1: 7比例(,

如果通过资格考试的人数少于总招生计划的7倍,所有考生将入围综合素质测试。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语言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具体奖项名称和级别参照报名条件中的特殊条件)将直接进入专家委员会确定的综合素质测试,不占通过书面评审人数的比例。

第十九条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专业潜力,满分为100分。

第二十条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我院根据综合素质测试结果由高到低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名单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5倍。入围的考生将在高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报浙江教育考试院备案。

入场

第二十一条考生志愿填报浙江省高等学校提前录取统一报表。考生必须在五所高校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否则无效。上报的专业志愿者必须在我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班)范围内。无论是专业志愿者还是调剂科目,都必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的要求,文化成绩必须在二线(含)以上。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根据对考生的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

综合评价分数=学术水平考试分数×15%+综合素质考试分数×35%+高考分数×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满分100分,A 10分,B 5分,C 2分,d无分。

如果考生的综合评价分数相同,会按照单项顺序和分数排序。单项排序为:综合素质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专业备案规则:学院按照1:1的总招生计划划定校内备案基线,按照“分数第一,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之间无年级差异。当考生综合评价结果达不到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院将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果还是不够,那么从基线开始的考生,会从高分到低分,一个一个地选到不完整的专业,直到满为止。

第二十四条如果志愿填报人数少于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应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考生体检符合“学校不能录取”条款的,学院实行“不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以访问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七条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工作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24日;

2.材料邮寄时间: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审查时间:2019年3月25日-2019年3月31日;

4.书面审核结果及网上支付时间查询: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4日;

5.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9日;

6.综合质量检测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8:30-16:30(自动放弃逾期);

7.综合素质测试报名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高教园区二街1158号。

8.综合质量测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

9.综合素质测试地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下沙校区(杭州下沙高教园二街1158号);

10.结果查询:2019年4月26日起。

入学考试、费用和补贴

第二十八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当在学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办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名截止时间起算)。

未请假或逾期请假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高等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批准和有关规定实施收费。“三位一体”招生按140元/生收费。交费成功后,如果学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注册费不予退还。逾期未交费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大学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规定。

第三十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监督机制

第三十一条为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保证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平,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严格监管,防止招生权力寻租。考生和家长在招生选拔过程中有疑问,可直接向纪检监察室反映(电话:0571-58619121)。

第三十二条学院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也未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第三十三条考生的笔试成绩、入围名单和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第三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试过程视频、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随机确定。

补充规定

第三十五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一)提供虚假的姓名、年龄、国籍、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或者非法取得证书、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注册资格和享受优惠政策。

(二)在综合素质测评及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入学,他人参加入学考试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报名阶段发现上述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资格;录取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其学历、学位证书无效,并责令收回或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六条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站:www.hziee.edu.cn/bkszs.php

招生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招生咨询QQ: 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891114981(群)

电子邮件:infozsb@hdu.edu.cn

地址: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连胜路168号格致大厦223室,邮编:311305)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于1999年组建的第一批独立学院,2004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学院位于杭州市临安区美丽的青山湖畔。一期占地500亩,二期占地2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