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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护理文书书写的基本要求(薛诗瑜)

护理记录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有全称签名。白班用蓝墨水写,夜班用红墨水写(详见各页要求);书写护理文书时应使用医学术语,常见的外文缩写及症状、体征、疾病名称无正式中文译文的可使用外文;住院、归档病历分类和页码符合要求。

1、护理记录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签全名。白班用蓝墨水写,夜班用红墨水写(详见各页要求)。

2.书写护理文书时应使用医学术语,常见的外文缩写及症状、体征、疾病名称无需中文正式翻译,可使用外文。

3.护理文书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当值班护士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在错别字上使用相同颜色的双线,并在交叉的错别字上方用相同颜色的笔进行纠正。不得采用刮、贴、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笔迹。每页不得超过2处更正。任何数字错误不得通过上述方法修改。

4、护理文件和记录应按规定书写,由注册护士签字;实习护士和见习护士书写的内容应由医疗机构合法的实习护士审核、修改并签字;培训护士经护理部和科室考核合格,报护理部备案后,可独立书写护理病历。考试不合格者,应由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教学护士审核、修改并签字。

5、上级护理人员有责任审核和修改下级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记录。修改时使用红色笔画的双线,用红笔在划线错别字或错别字上方更正并签署全称和时间,修改时间在72小时以内。保持原始记录清晰可辨。

6、因抢救危重病人,未能及时书写护理记录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如实及时补充,并注明。

7.文件记录时间以北京时间24小时记录。所有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为了保持医疗记录的一致性,护士在记录时应多与医生沟通,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9.归档护理文件名称及整理顺序:手术患者护理交接单、长期(临时)医嘱记录单、体温记录单、入院护理评估单、护理措施知情同意书、危重护理计划单、一般护理记录单、危重护理记录单(一般和危重护理记录单,按日期顺序排序)、其他专科护理记录单(如脑外科观察记录单)、住院健康医嘱及交接班报告由科室保存三年。

10、住院、归档病历的整理和页码符合要求。

11、护理文件页面整洁,打印清晰。护士必须手动签署电子打印的护理记录表的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