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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规定(李傲)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个报名周期60学时。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继续教育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3年期满后,应申请续展注册。继续教育3年内可以参加一次,考试合格。

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每年对二级建造师进行一次继续教育,考生可关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上的通知。注册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期满前30日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续展注册。注册延期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注册续期,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注册建造师注册续期申请表;注册证书原件;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文件;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符合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