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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建管理背诵口诀(二)(郑玉文)

二建虽然是建筑职业资格考试中比较难的一门考试,但是考试本身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在施工管理科目中,有很多内容是考生需要记忆和背诵的。边肖编纂了一些管理背诵公式。我们来看看。

二次施工施工管理的记忆公式

1.现场质量检查内容:开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验(自检、互检、专检);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后恢复检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检查;成品保护检验等。主要检验方法:目测法(见、摸、敲、拍)、实测法(探、测、挂、定)、实验法(理化检验法、无损检测)

2.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必须复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原始坐标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材料的质量控制应通过采购和订货(钢筋水泥生产许可证等)三个层次来控制。、建筑材料砂石备案证明、3C认证等)、进场检验(500吨散装水泥为检验批;不大于60t的钢筋应进行5%的外观检查,并进行拉伸试验和冷弯试验;至少应取样一次不超过100m3的混凝土),储存和使用。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必须以过程质量控制为基础,包括过程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过程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4.下一道工序必须经现场质量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基础工程(桩的承载力不得少于3根,不得少于总桩数的1%);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试验留置数量不少于10组,非传统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留置数量不少于3组);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和管道工程。

5.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原则:关键部位、工序、环节、隐蔽工程;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的过程、零件或物体;对下一道工序影响较大的最后一道工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部分或环节;施工不确定或施工条件困难、工艺技术难度大等。

6.成品保护措施:保护、包装、覆盖、密封

7.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主要控制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检合格,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资料检验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合格)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

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含检验批合格,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完整。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

9.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基础及基础、主体结构及设备安装符合有关规定,外观质量验收符合要求。主任负责验收。

10.合格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纳入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纳入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齐全,主要功能项目抽查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建设单位负责验收。

11.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处理:①一般缺陷,采取措施后允许重新验收;2、当难以确定是否可以受理时,请检查并认定有法律自责的检查单位;(3)试验达不到要求,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后能满足结构和使用功能,并能验收;④严重缺陷应加固。修复或加固仍达不到要求时,严禁验收。

12.工程竣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竣工验收准备阶段(自检、自评)、初步验收阶段(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核,总监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正式验收阶段(验收小组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并在7天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

13.工程质量事故按其原因可分为技术事故、管理事故、社会经济事故和其他质量事故。

14.根据事故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指导责任事故(领导过失)、作业责任事故(操作人员过失)和自然灾害事故。

15.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①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损失100万以上至1000万以下);②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下,损失1000-5000万)逐级上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③重大事故(10-30人死亡,50-100人重伤,50-1亿人损失)上报国务院。④非常事故(30人死亡,100人重伤,1亿人损失)上报国务院

16.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方案制定、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签字验收、处理报告提交(包括事故调查原材料、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处理依据、处理方案措施、相关数据记录、结论等)。)

1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修补处理(裂缝宽度不大于0.2毫米,表面封闭法;大于0.3毫米可采用填缝密封法;裂缝较深时的灌浆修补方法)、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处理和报废处理。

18.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应考虑以下特点:复杂性、可变性、协调性、连续性、经济性和环境性

19、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于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建设项目,应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20、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责任由分包单位承担,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21.工程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①识别和评价危害和风险②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目标③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④验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结果⑤持续改进相关措施和绩效。

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操作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等)。).

2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可以延期3年。

24、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公司)、项目(工程队、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范围: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步骤:工作活动分类-危险源辨识-风险确定-风险评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定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充分性。

26、安全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和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思路、检查管理、检查隐患、检查整改、检查伤亡事故处理等。安全隐患处理流程:登记-整改-复查-撤案

27.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8.一级危险源:危险;第二类危险源:由故障、缺陷和错误引起。危险源辨识方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法(一般包括分类项目、检查内容要求和检查处理意见)

29.安全隐患处理原则:冗余安全度处理原则;单项隐患、直接隐患和间接隐患的综合治理原则,重点治理原则和动态治理原则。

30.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人、物、管理。预防方法:安全意识培训;施工机具的监督和维护;安全监督检查机制。

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应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

32.“五卡一图”(总监理安全图):工程概况卡、管理人员名单、监理电话卡、消防卡、安全生产卡、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平面图。

33、党微市区不低于2.5m,其他党微不低于1.8m..施工噪声白天不高于70db,夜间不高于55db(夜间最高不高于70db)。

34.施工总承包的主要类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业主前期成本控制,但不利于项目整体进度控制,业主对总承包商依赖较大,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总承包管理模式(有助于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少业主质量控制工作量,增加合同管理工作量,减少组织协调工作量),平行承包模式(也称分包和承包,业主前期)

35、公益性项目、国有资本项目、涉外项目要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自然地理环境限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等项目。).

36.保险:发包人应为施工现场自由人和第三人的生命财产投保;工程承包商应对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劳务施工的待安装材料和设备进行保险;承包商应对租赁或提供给劳务施工的机械设备进行保险;劳务分包商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的免费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37.货物验收方式包括:出厂验收、吊装验收、收货验收和入库验收

38.设备制造前预付10%,交付80%到交货地点,保留10%设备押金。

39.施工合同索赔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施工惯例

40.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相关性和有效性

41.成立索赔的条件:如有损失,不是自己的过错,应提交索赔意向。在意向提出后28天内提交索赔文件(包括概述、证明、索赔金额和证明)

24小时现场计量检定;紧急安全措施应在48小时内向合同主管报告;计量、付款申请和开工7天;合同价格调整、承包商变更为项目经理、质量缺陷责任期、最终结算付款和申请14天进度付款;竣工结算验收申请、付款和索赔28天;项目验收证书56天付款。

42.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需要站内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

43.在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和人员的安全。但是,他应在48小时内向雇主代表和董事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44.发包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计量检定的,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核实的测量结果有误,承包人应在收到测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通知承包人。

45.发包人应在收到付款申请后7天内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如果逾期,承包商将从第8天开始暂停施工。

46.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47、合同价格降低发生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具有信息意识的合同价格降低报告。由于没有降价要求,已过期。发送方(承包方)在收到核减报告后14天内进行核实,逾期视为请求批准。

48.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49.发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50.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算付款申请后14天内进行核实,并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算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算。

5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表后14天内完成核实。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表后28天内付款。

52.承包人应在收到合同价格变更意向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

5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28天内,进行审查,逾期视为认可,竣工结算完成。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核实意见后28天内未确认或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顾问检查竣工结算的,顾问应在28天内进行检查。

54.双方同意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提出索赔。

55.监理人经审查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交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验收后同意接受工程的,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6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由发包人签署的工程中标通知书。逾期56天未验收的,视为合格。

56.承包商应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的,从第29日起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7.承包商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和资料;如果干扰事件继续,应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58.工程验收合格证签发后56天内,其余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当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商和施工设备应撤离施工现场。缺陷责任期从实际竣工日期开始。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59.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管理方针和目标。

60.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计划的依据:建设项目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批准文件;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和委托监理合同等。(总监组织专项监理准备,经总监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技术总监审批)

61.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监理规划;相关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督编写并提交给主任批准)

6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的依据,是工程支付和结算的依据,是调整工程价格、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63、施工定额是企业性质的定额,是基本定额,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的定额,反映企业生产组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它是企业施工组织、成本管理、经济核算和投标报价的基础,用于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下达施工任务单、下达限额领料单、计算计件工资和计量奖励工资等。

64.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依据:计价标准;工程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及结算合同价格;双方确认调整后合同价格的增减;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其他依据。

65、工程造价预测是工程造价决策和计划的基础。工程造价计划是建立工程造价的基础。

66.竞争性成本计划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合同条件、投标人须知、技术规定、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7.指导成本计划的依据:合同招标

68.实施成本计划的依据:项目实施计划。

69.施工预算编制依据:施工定额。施工图预算以预算定额为基础。施工预算是企业组织生产、编制施工计划、准备现场材料、下达任务书、考核效益、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施工图预算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

70.编制工程造价计划的依据:投标报价文件;企业定额和施工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定量机的市场价格;材料和机械的指导价格;租赁设备的损耗标准;已签订合同或鉴定;结构外加工计划和合同;成本预测数据;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财务历史数据等。

71.编制成本控制的依据:工程合同;施工成本计划;进度报告;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等

72.工程造价分析基础:会计、业务会计(范围最广)、统计会计。

73.施工进度控制是进度控制的基础,是整个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和指导施工的基础。实施施工进度计划基于由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的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

74.项目施工质量目标以工程合同为基础。

75.施工质量控制依据:通用依据,包括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记录;设计修改、法律法规等。特殊的技术法规依据,包括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新材料质量规定和鉴定意见等。

76.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依据: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规范;施工合同;设备技术规格;设计变更通知;协作协议等。

7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依据:质量事故现场材料;合同文件;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建设法律法规;

78.合同跟踪依据:合同及根据合同编制的各种计划文件;实际工程文件的原始记录、报告和验收报告;直观了解现场情况,如巡视、谈话、会议、质检等。

79.索赔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