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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试用期属于在编吗(薛诗瑜)

教师试用期一般不编制,也没有正式纳入。试用期过后,非正式工转为正式工,才会有编制。试用期内,教师一般享受聘用工资,多为基本工资加部分奖励工资。不能享受事业编制相关的福利待遇。

聘用教师的试用期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确定,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