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 工作流程有哪些(薛诗瑜)
经侦大队是干什么的?这个问题相信很多朋友都有疑问。让我们和边肖一起看看。
经济调查大队是干什么的
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国内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属于专门侦查部门,属于公安部门为了取得有关证据证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严重,依法采取特别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抓获犯罪嫌疑人。
至于经侦大队的立案标准,根据罪名不同有不同的立案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可以参考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指导和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查处经济犯罪,参与或直接查处严重和特大经济犯罪。
2.指导、检查和监督地方经济犯罪,分析研究经济犯罪趋势,提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
3、指导地方财税部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开展保障工作。
经侦大队报案后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由受理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备案。”可以看出,立案有三个标准:
1.有犯罪事实
即在已受理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这种犯罪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存在的。有证据证明不是空穴来风。
2.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需要依法惩处。其行为仅构成犯罪,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立案。
3.属于你自己的管辖范围
前面说了,公安机关只能依法管辖自己管辖的案件,该管辖的一定要管,是不是失职;不该管的一定不管,管是越权。
经济调查大队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1.受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举报、控告、检举和自首的材料,无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然后按照管辖规定移交给主管机关。
2.审查: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应当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做出正确的立案决定奠定基础。
3.处理: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相关责任人同意后,应当告知投诉人不立案的理由,投诉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或者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