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岳春阳)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独立承担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是由具有一定会计专业水平并经考试取得证书的会计师(如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日本公认会计师等)组成的组织。),并受当事人委托承担审计、会计、咨询、税务等相关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1、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合伙人需有2名以上;
2.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固定办公场所。此外,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不得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相同或者近似,也不得使用违反公共利益或者具有误导性或者其他危害性的名称;
3.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其中设立首席合伙人、总会计师的,必须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4.申请设立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其合伙人需有15人以上,注册会计师需有60人以上。此外,其合伙人不得超过60岁,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此外,在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未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财务部门拒绝、批准或撤销。5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5.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书面合伙协议;
6.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有稳定住所,且每年在中国境内停留不少于6个月,最近连续居住满5年。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一、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
3.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
1.代理记账;
2.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等经济管理咨询;
3.设计财务会计制度;
4.培训会计师;
5.申请登记,协助起草合同、协议、章程等经济文件;
6.代理报税;
7.资产评估;
8.审查企业前景的财务信息;
9.参与可行性研究;
10.其他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
三、其他法定审计业务,除外商投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会计法律法规,企业提交的会计报表还应经企业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属于什么行业类别
世界上有四种类型的会计师事务所:
1、独资会计师事务所
2.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有限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在中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独资会计师事务所这种情况。财政部的有关文件中,不允许设立个人独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还有其他三种形式。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属于无限责任公司,第三类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第四类属于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混合制度。